浏阳华天大酒店属五星级酒店,因拖欠工程款的原因至使消防系统一直无法完工及正常验收,从去年八月份至今在没有开通消防设施的情况下营业至今,消防部门也无人问起,具说这是政府支持项目,我想请问市长难道说政府支持的工程就可以对消防视而不见吗?难道真正到了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才会重视吗?消防部门的执法力度与公正还存在吗?
您好! 浏阳华天大酒店位于浏阳市人民西路18号,总建筑面积38253m2,一区地上六层,地下一层,高23.1m,二区地上八层,地下一层,高32.7m,经营范围包括客房、餐饮、娱乐等,其中客房302间。该项目消防设计经我大队审核同意(见浏公消审字【2006】第58号、浏公消审字【2007】第236号)后,于2006年5月开工建设,属浏阳市委、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为切实做好该项目的 服务工作,浏阳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8月12日,专题召开浏阳华天大酒店试营业有关工作的调度会(见浏府阅【2008】46号会议纪要),会议明确要求该单位在试营业前必须依法将消防验收行政许可合格手续办理到位。 该酒店未遵照浏阳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8月12日调度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没有取得消防验收行政许可合格手续的前提下擅自投入使用,我队在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浏阳华天大酒店上述违法行为后,于2008年11月26日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浏公消行决字[2008]第32、33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单位停止营业,并给予该酒店负责消防工作的副总经理兰飞舟警告处罚。 该单位在收到我大队浏公消行决字[2008]第32、33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一直没有停止营业。为此,我大队以文件形式专题向浏阳市人民政府汇报,要求该酒店停止营业。当时,政府回复我队对该酒店要切实搞好服务工作,防止社会矛盾激化。之后,我大队多次上门服务,指导该单位搞好各项工作,完善验收资料,并督促该单位对试营业部分建筑依法申报消防验收,但该单位由于资金困难,没有付清施工单位的钱,消防施工单位不为其提供申报消防验收的相关图纸资料和检测报告,所以一直未能申报消防验收。 目前,该酒店自动消防系统已经开通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正在积极准备消防验收相关图纸资料。我大队将本着为企业热情服务的思想,依法帮助浏阳华天大酒店搞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并提请浏阳市人民政府督促该酒店尽快完善消防相关手续。 特此回复。
浏阳市公安消防大队 二○○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