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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改革者的诉求

2018-3-21 5:35:40发布16次查看
张市长:
您好!
当前全市正广泛开展“与群众恳談对话,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活动,借此机会,我向您反映以下情况;
我曾担任过几个中一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巳于2010年退休。在长沙市企业改制中曾历经十年,南征北战,紧跟市政府战略佈署,完成了三个企业的改制任务:在长沙市湘岳化工厂任厂长时于1998年成功地将工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在2002年任长沙市医药公司党委书记时,配合市政府完成了对该公司实行“整体出售”的改制任务,出售收入支付2000多万改制成夲后,政府还回收了600余万元,本人则內退下岗;2003年,市经委委派我去停产多年,不稳定因素诸多的老大难企业—湖南电视机厂任党委书记,历尽艰险,平稳操作完成了该厂的计內破产工作,去掉了市政府的一块心病。三家企业改制后,我皆净身出门,没有享受到改革成果和优惠政策,现仅靠以工人身分退休后微薄的养老金度日。我自认为本人在长沙市企业改制的大战役中是作出了贡献和牺牲的一个特例。
长沙市为激励企业领导投身改革,推动企业改制,曽先后在长经字【2002】181号、长经联字【2003】220号、长政办发【2004】35号等文件中制定了对改制企业领导予以奖励的政策;各级领导在国企改革的相关会议上多次表态:改制企业的厂长书记是有功之臣,党和政府是不会亏待你们的,奖励政策是会兑现的!长沙晩报也曾多次宣传对改制企业厂长书记要“登记造册、长期保存、适当奖励、长期关照”的十六字方针。但至目前为止,上述奖励政策尚未兑现。
言而有信,为人之道;政府诚信,执政之本。望市政府在企业改制全面告捷,已近尾声之时莫忘记当年的承諾,兑现对改制企业领导的奖励政策。
此致
敬礼!
周皇之
2011年7月12日
周皇之同志: 对您在我市企业改制过程中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和钦佩。 我市市属国有企业的原企业领导在推动我市企业改革改制、确保改制过程中企业、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是我市国企改革有功之臣。但就目前来看,我市并未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来实现对原国企领导的奖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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