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自从今年4月,我写信反映我的邻居擅自在公共走道安装不锈钢防盗门,违反《物权法》的情况以来,岳麓区银盆岭街道,社区曾多次出面调解,但终因我的邻居不愿调解,蛮横无理,出言威胁,而无果。为此我多次请求拆除违法安装的不锈钢防盗门,开始了漫长的维权路程。(请详见附件)期间,我先后找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消防大队,银盆岭派出所,共5个部门放映情况。各部门相互推诿,导致我的邻居违反行为长期存在,楼上楼下纷纷效仿,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带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因为不锈钢防盗门也阻断了楼道内唯一的对外呼救的出口和唯一的消防排烟的窗口)
当今正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其指导思想是:为民、务实、清廉。我在此恳请尊敬的市长,责成岳麓区政府理清政府部门职责,指派相关部门,专项打击此类违法现象,维护市民合理合法的权益,消除现实的安全隐患,还百姓安全的居住环境。
2014年8月29日
附件:
维权大事记
4月11日,岳麓区政府办的同志到电话给我,询问了我相关情况,并表示将派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4月14日岳麓区政府派了7、8个人(区城管局)到我所举报的1号栋506,拍照取证。
4月28日区住建局和街道调查了违法现场。
5月12日银盆岭街道谭主任,派社区彭书记找过506房主协商此事。
5月29日社区,物业,开发商,506房主和我一起协商,无果。
6月20日联系银盆岭街道,街道踢皮球,要我找区住建局。
6月20日将情况放映至12345。
6月30日区住建物管处电话联系我,说应该消防部门处理。
7月10日,区消防大队派人来看现场,并表示不是他们的职能所在。
7月14日区住建局刘科长致电,说由他们协调处理好。
7月18日联系区住建局物管科刘科长,他表示只能协调,不能强制处理。
7月18日下午3点,506房主打电话威胁我,叫我停止维权。
7月23日506房主再次短信威胁,我随即打110报警,社区民警接警,电话了解相关情况。
8月24日12345工作人员回复,岳麓区各部门均表示,因职责不明,而无法解决。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我区已责成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