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长沙市统一搞“六拆,三修,四规范”,政府是想为市民服务,搞好市容环境,有些地方实在是浪费和没有必要,人民路的招牌,3年前才统一做的,这次又要拆了重做,是浪费纳税人的钱,还有,这次做统一做招牌,用什么样的颜色都是规定的,并不是每个招牌都适合那种颜色,其实招牌你只要统一大小,就不会看上去乱七八糟的了,这就感觉走在大街上的人是不是要穿一样颜色的衣服,马路旁边住房窗户的窗帘要用同一个颜色。
网名朋友:您好!
很抱歉没能及时回复您的信访件。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支持!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我市开展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其中包括了主干道外立面改造。主干道外立面改造工作中要求拆除部分不符合《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的各类招牌和各类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并不是所有招牌全部拆、一律拆。您在来信中提到的人民路沿线招牌拆除问题,据我们现场了解,各相关工程指挥部和各标段施工单位进行了细致的前期现场踏勘和商户沟通工作,对不符合《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和违规设置的各类小招牌、小广告进行祥细的登记备案。从施工的情况来看,符合规范的店招、店牌予以了保留,同时对破旧的店招、店牌进行了修复和清洗,也包括对原有经过规范,但后期被擅自改色、扩大尺寸的店招、店牌进行了重新规范。您在来信中提到的招牌统一颜色的问题,在本次主干道外立面改造中并没有硬性规定,按照《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只要求和整条街道和整栋建筑风格和颜色相协调即可,您如有具体问题,可与当地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协商解决。
特此回复!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