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星沙县东四路28号旭辉华庭小区1栋2306业主的弟弟,我们于今年3月份搬入小区居住。我侄子今年上小学3年级,现将侄子接到小区方便照顾。我们多次到泉塘小学和盼盼小学咨询转学问题均不予接纳处理,眼看就要开学了现非常着急,现只能求助政府部门,希望你们能为我门解决为盼!
网友小客官:
您好!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与关注!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我县《关于做好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凡年满6周岁(以当年8月31日计算)的儿童,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到县城入学接受小学义务教育,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适当延缓;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到县城初中学校接受初中义务教育。
1、户籍在县城的;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购置了住房的;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投资办厂、开店、开公司的;
4、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工作,且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在县城租了住房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之一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29日持能证明符合入学条件的材料(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从业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社保证和学生本人的免疫接种卡等)到所在学区所属学校报名。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