榔梨镇宝家村相关领导官官相结,以县人大代表曹志国代表,村书记李海军书记,村主任王洪平主任,妇女主任家属易科权等为首的一些官商,利用手中职权,成立宝家村城建公司,将农民生活安置用地以政府名义进行私下交易,以40~58万每弘的价格将土地卖给外村人员,总共盈利1700余万元.而这些卖土地的钱只有少部分交给了国家外,大部分的资金都中饱私囊,落入他们自己的口袋.眼下他们又计划将剩余的200亩土地再次私下买卖.造成本村的拆迁户自己的安置用地都无享受的权利,本村农民怨声再道,不仅补偿费用偏低,还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造成本村农民被迫离开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
在中国的历史中,农民依靠土地养活了几亿的人口.现在农民都没有了养老的土地了,全部被相关官员卖给开发商建设房地产,资金却被这些人私自占有.本村的农民不能享受安置用地,反而是外村的人可以私自占有.在如今法制社会里,国有土地私下买卖已经违法,私自占有国家资金更加是属于严重的贪污腐败!
农民的安置用地何时可以回到农民自己的手中?国家的资金何时能够真正回归国家?请相关部门领导给农民做主!请相关领导能够将这些害群之马绳之以法.
名为bic的发信人于2010年11月20日在“市长信箱”反映“宝家村安置用地处理方法存在严重问题”,对此问题,长沙县高度重视,县纪委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作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二是正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