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
您好!在您每天处理大量的公务时,可能面临最多的、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关于拆迁的事宜。纵观古今中外,每届政府都要面临拆迁的问题。如:1966年日本成田机场开始修建至今还有7户居民尚未搬迁;18世纪的欧洲就有“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的典故。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中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他们这种对人的尊重,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从来没有阻碍他们成为世界最发达国家的进程;在我国民国期间也有抗拆迁的经典事例(摘自《读者》2010年第21期57页)《老秀才抗拆迁》全文如下:抗战初期,国民政府的考试院院长戴季陶为避免敌机轰炸,增到成都吉祥街十三号购置了一处住宅。戴为之取名“百二梅花馆”,经常前去居住。不过,战事纷扰,成都并非绝对安全。于是戴季陶接受侄女婿叶佩琳等人的建议,准备在其出生地广汉修建住宅。具体事项由叶操办。几经选择,叶佩琳等人在县城的孔庙附近找到一块土地,经过一番操作后,准备破土动工。这块宅基地有七亩之大,住宅具体设计为中式木质结构的房舍多间,厅堂、书房、花园俱全。对此,戴非常满意,并亲自为新宅取名“戴二礼堂”。住宅开工不久,就出现了纠纷。原来在老住户中,有一位名叫唐少卿的老秀才。曾与戴季陶同年参加过县试。面对威逼利诱,这位老秀才坚决拒绝出让土地。无奈之下,叶佩琳等仗势欺人,转而请警察局出面,并且设定了期限,逾期就要强行拆除。唐少卿生性倔强,并不屈服,亲自给蒋介石写信抗议。大意是说,国难当头,前方将士正浴血奋战,戴季陶身居高位,却在自己家乡强行买地逼人搬家,以致平民百姓无家可归云云。蒋介石接到这封信后,并没有表态,而是直接转给了戴季陶。戴非常不安,训斥办事的人操之过急,要他们立即停工。1939年1月,戴季陶致信广汉县政府,称愿将已经购得的那部分宅基地以及准备的原材料捐赠给地方,希望能用这些物资修建一所中学。至此,唐老秀才取得了完全的胜利。在国民政府时期,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诉求可以直达国家最高领导人手中。我想在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市长先生一定可以看到我的信件。
我是世世代代居住含浦镇联丰村一字墙组的农民。是一字墙组土生土长的村民。现居住房屋面临岳麓区含浦镇产业科技园有成光电项目征用,该房屋始建于1986年9月一直为我们兄弟俩陈新建、陈新伟实际居住地。但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受国家一些政策影响,户口相继迁离,情况如下:
村民:陈新建于1990年响应政府号召应征入伍。于2003年转业,由于体谅到政府安置压力较大,一直未向政府提出任何安置要求,故至今尚未获得任何形式的政府安置。一直处于无房、无正式职业的状态。
村民:陈新伟受国家政策误导,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家人于1995年将本人户口购买至永州市冷水滩区。但实际居住地一直为联丰村一字墙组未有任何变化。现一直处于无房、无正式职业的状态。(附件:两人的无房、无固定工作证明;陈新建退伍转业证明;陈新伟购买户口发票复印件等材料已提交至拆迁指挥部)
基于历史遗留问题和村民陈新建、陈新伟无房、无正式职业生活困难原因。按现有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我们只能买得起一个厕所。我们兄弟俩一直遵纪守法、勤俭劳动,从未向政府提出任何要求。此次为获得栖身之所,被逼无奈才向组织提出请求。请求按以下方案商谈安置补偿事宜:
方案一:借鉴古今中外的案例,政府出面和业主单位协商,在拆迁地块上留一个角不拆我现有住宅,给我一个栖身之所。充分体现长沙市人民政府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也是对人权、对私有财产和宪法的无限尊重。在若干年后可能成为中国拆迁史上里程碑式的典范。成为流芳百世的美谈。
方案二:政府坚持现有补偿政策,走司法强拆路线。如果一定要这么做,从法理上来说,该项目不属于公共利益范畴。从情理上来说,把您的子民逼上绝路,我们也只有把我们家三代四户20多口人交给政府。我也只有用最强烈、最惨烈的手段献出我的一切。把所有人永远的钉在耻辱的十字架上。荣与辱,生与死全在一念间。
致礼!
您的子民:陈新伟
2010年10月23日晚
有成光电项目是长沙市地铁建设配套设施生产基地,落户于岳麓区含浦镇联丰村黄泥塘、一字祥、狮子山组。红线内征地面积87亩,红线外代征面积35亩,拆迁房屋30栋38户。该项目于2010年7月3日召开动员会,于2010年10月15日基本结束项目内的青苗、土地、房屋的拆迁。该项目内剩下房屋一栋,系陈新伟、陈新建的房屋。关于两户拆迁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陈新伟身份证号码为43012219731238137,家庭成员:妻袁丽娟、女陈雅雯。家庭住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12号3栋1门102号,系非农户口。
陈新建身份证号码为43010319711108171x,家庭成员:妻李春、子陈志鹏,家庭住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所小西门社区坡子街200号,非农户口。
陈新建、陈新伟系有成光电项目拆迁户陈德文之子。陈德文及其妻户口系农业户口。现所拆迁陈新伟、陈新建房屋,未办理建房手续。根据103号令的拆迁政策,按照世居非农的奖励政策征拆两户。岳麓区征地拆迁事务所多次到现场,进行个案研究,并按世居非农的标准发放告知书。陈新伟在市长信箱中讲述他的房子建于1986年,实际情况不属实。通过征地办岳麓区国土局现场鉴定及周边群众调查,该房屋建于1995年,不能按历史房屋拆迁。含浦镇人民政府对有成光电项目的拆迁户陈新伟、陈新建如不能配合指挥部按世居非农奖励政策拆迁,就只能按照未办理建房证拆违的形式进行拆除。现在正由岳麓区城管局按照拆违的程序依法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