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我是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新天村村民。我于1979年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自愿只生一个小孩,第一批领取独生子女证和享受独生子女有关优惠政策。2009年修书院路我积极配合各级部门使房屋得以顺利拆迁,拆迁修路是政府造福百姓的重点工程,我无异议。可是在安置房的分配问题上我受到了积极不公正的待遇,时至今日仍未解决。按照现行政策,我家是本村双农户,本人及配偶可各分配一套面积90平方价格420每平米的安置房,我和配偶只有一个独生子,按照2012年湖南省计生委颁布的,《关于如何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问题的批复》,第一款第一条明确指出:有权参与农村集体收益或征地补偿费分配的独生子女家庭,如父母均健在且户口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在分配时应增加一人份额。2010年4月湖南省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独生子女家庭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系经过民主一定程序为由,对独生子女家庭请求多分一人份额予以抗辩的不予支持。可见由政策到法规都是支持独身子女享受一人份额。现在的情况是,我和配偶各享受一套90平米单价420的安置房,独生子女那一套砍半只享受半个份额的单价420的面积。关于这问题,我无数次到村上交涉,可村里一直是口头答应解决,没有实际行动,也不给个解决的具体时间,只是几分钟办个手续的问题一拖再拖,拖了好几年了。我年纪大了,体弱多病,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心脏装了起搏器,也经不起这般折腾了。等我哪天去了,村干部们就安心了,我那套房就可以省出来了。我等老百姓出于无奈,只能希望上级领导能够看到并重视我的问题,督促问题尽快解决,感激涕零! 天心区新开铺新天村村民
谭业照 2013年11月30日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已经作出多次详细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