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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实现供水、供电居民自行缴费。翠林雅苑小区多次被停水、停电,不知谁给了水电公司的权力。

2018-3-19 3:39:30发布11次查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翠林雅苑小区位于左家塘街道红花坡社区,有3栋房屋144户居民。经了解,2008年小区由思维特物业公司提供服务,2011年3月起由思维特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罗勇代为管理,因思维特物业公司营业执照几年一直未年检,法人代表王前也没有再对翠林雅苑小区进行管理,王前私下与罗勇达成口头协议,小区由罗勇进行管理。因有部分业主以各种原因拒交物管费,为了维持日常运转,罗勇将业主缴纳的水费、电费用于发放员工工资及小区维护等其他支出,导致小区欠水费、电费,截止2012年12月27日,共欠水费11万元(包括滞纳金)、电费5万元。
街道和社区多次与供水、供电部门、业主、罗勇进行协调,希望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但协调工作未收到效果。电力公司在2012年11月9日下达停电催欠的函仍未收到所欠电费的情况下,于11月21日对小区采取停电的措施,供水公司也于12月26日对小区采取了停水措施。街道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协调,短时间内恢复了供水、供电,尽力减少了给业主生活带来的不便。目前,小区业主的生活秩序和供水、供电已恢复正常状态。下一步,街道和社区将继续引导小区业主,依法、依规尽快完成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充分发挥业委会的作用,确保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
据了解,翠林雅苑项目是在《长沙市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出台(2009年5月)前投入使用的,如果业主确实有实现供水、供电居民自行缴费的愿望,可由业主向供电局提交申请。供电局受理后,才能开展‘专变改公变’工作,进行用电现场勘查、制定及答复供电方案、确定及收取业务费用(每户约需5000元左右)。同样,供水一户一表改造需业主持相关资料到供水公司营业厅申报,供水公司受理后到现场查看能否进行改造及改造所需资金(每户约需2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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