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住在伍家岭街道建湘新村社区的一位居民,社区于2015年11月3日公布“卫生费收取工作”核定标准收取费用为60元一年,那么核定标准是什么?是根据什么来收取的?是不是有政府的文件。搞环境卫生不是有区环卫工人吗?为什么还要另收取费用。社区在发布通知上写明使用情况会届时向居民公开,可是这时间到底是多久公布?建湘新村居民约0.81万,收取费用的数目绝对不小。交60元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可是社区说什么,我们就做什么,就单单凭社区的一面之词!其他的什么也没有!倡议市政府能给一个答复!谢谢!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有关建湘新村社区收取卫生费的问题,市民朋友您可以电话咨询伍家岭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731-84482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