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我去长沙星城公证处办理房产委托过户等事项公证,好不容易到11:30左右排号到我办理,余铭娜公证员说不能办理,我问是她个人还是公证处不能办,她说她个人不能担责任,“谁能办理,你们去找谁”,随后爱理不理,冷脸相待。
我们由到刘群一的办事柜台,询问刘群一公证员,他说:她办不了,我们也办不了,然后再不搭话。
无赖之下,我们只好找到吴永萍副主任反映情况,在我们强烈要求解释之前都能办理,为何我的不能办理(陪同我们的房产中介办事员之前一直在这公证处办理的同样性质的公证)的情况下,说余铭娜怀孕,要我们理解,办理此类公证的人当天不在等,要我们下午再到星城公证处办理。
下午,我们找到刘群一公证员,他翻看文件后找出大量不合格的地方,要我们重新整理材料。而房产中介办事员在星城公证处办理过大量的同样公证,遭到刘群一奚落:你又不是委托人,你插什么嘴,关你什么事......
后来没有办法,我们只能打车远道另找一家公证处,同样的文件,不到30分钟即办好了相关公证手续!
余铭娜与刘群一两个公证员身处服务机构窗口,本应该热忱为民服务。但我却遇到他们如此冷漠消极的工作态度,固有的衙门作风,让我强烈感觉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恐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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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来信后,市局高度重视,由公证工作管理处责成星城公证处进行调查,了解事情经过后立即对涉及的两名公证员在服务态度方面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随后联系了当事人陈建光,对其进行了解释并表达了歉意,最后得到了当事人陈建光的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