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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保险

2018-3-18 16:46:17发布15次查看
长沙县黄花镇每年都为农户购买所谓的“中国人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农户根本不知情),钱收上去后每户发一张计划生育家庭保险服务联系单,没有发票也没有保单。不知道是否真的为农户买了保险没有?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凭什么理赔?今年又增加了所谓的“中国人寿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钱收上去后又发一张服务联系单!不知道明年又会增加什么?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伍无,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中国人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有关情况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由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开发,于2008年下发国计生协〔2008〕37号文件(《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进行试点,并于2010年出台中计协〔2010〕65号《关于推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在全国进行全面推广。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协会上述文件精神,长沙市计划生育协会在长沙地区全面推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每份家意险保费为30元。 根据长沙县计生协的相关工作安排,长沙县计生家意险投保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的3月份。由于投保人数众多(全县约有22万人参保),且时间集中,因此,作为参保凭证的个人保单未及时送达到每位参保人手中。 通过我镇积极与县计生协会和县人寿保险公司协调,目前长沙县人寿保险公司已完成了计生家意险个人保单和发票(分村出具集体发票)的出票工作,并将在近期将个人保单发放到参保人手中。 二、中国人寿《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有关情况 《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是长沙市妇联从关爱女性角度出发,为广大女性争取的一项团体女性防癌保险。按照县妇联的要求,镇妇联按照自愿原则,以村为单位,统一收缴保险费用。此项工作已开展近10年,每年获得癌症及意外死亡赔偿不少于5例,群众反映良好。 该保险缴费明细在镇妇联都有存根,可以随时查阅。另外,你所持有的服务联系单具有宣传和缴费依据的双重作用,可以作为已买保险的凭证。请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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