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长沙本地居民,因购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公积金中心办理银行面签时被告知需要按贷款金额千分之五缴纳贷款担保金,收款单位为一家担保公司,不缴纳则不能办理面签。办理过程中,我要求工作人员提供缴纳担保金的文件,工作人员无法提供。后通过电话方式联系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心工作人员答复,担保公司是受住房公积金中心委托,该笔费用是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的收取是为了保障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属于工作惯例,也无法提供具体的法律规定、政府文件和物价批文。现特向贵处咨询几个问题:1、住房公积金中心收取担保费是否符合国家或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如符合是否有相关的文件。2、费用缴纳标准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的备案、审批?3、住房公积金中心在收费时是否应出具相应的收费依据?谢谢!
您好!根据《湖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须有担保。我中心与长银担保公司签订了公积金贷款全程全额担保。按相关规定由长银担保公司在公积金贷款时收取贷款额千分之五的担保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