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贺龙体育场东广场至地下层、芙蓉路新华酒店南侧、韶山路东塘以南地下购物街等处均装有电梯(扶梯),从没运行过。几年下来变成废铁。地铁二号线各站均装有垂直电梯,也未见使用。又见要在新建过街天桥装电梯。建议莫搞这种华而不实的摆设。
“cchy”市民朋友:
您好!
您7月18日给市长信箱来信反映“有关公共场所不宜建设电梯的建议”的信件(编号612857),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了保障行人过街安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由我局组织实施2014年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天桥部分)建设项目。为方便行人过街,通过收集市民群众的反馈意见,经相关专家反复论证,拟在人流量较大的精彩生活超市人行天桥加装自动扶梯,在营盘路蔡锷路口天桥设计垂直升降电梯等两处作为试点。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居民对城市公用设施标准的要求也不断提升。在这样的背景下,有选择性对人行天桥安装电梯和自动扶梯作为试点顺应了这种发展趋势。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许多人行天桥都安装了电梯(自动扶梯),主要是为了方便老年人及弱势群体过街。
目前,长沙市仅地铁站点、火车站等重要公共场所安装了自动扶梯和升降电梯,这部分城市公用设施在人流高峰期都有效地提高了通行能力。其他商场、购物中心等安装的自动扶梯和升降电梯都不属于城市公共设施,这些场所的电梯是产权管理单位出于成本考虑而停止运行的,是市场经济运行的结。2014年,我局负责建设的8处人行天桥,其中有两处将安装电梯(自动扶梯),项目建成移交维护管理单位后,我局将督促相关维护责任单位制定运营维护、维修管理考核办法,切实加强维护管理和考核,确保电梯(自动扶梯)有效运行,避免成为摆设。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4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