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我们是雨花区井湾子街道井湾子社区百草园小区6栋的业主,在十八大三中全会闭幕之时,怀着期盼的心情再次写市长信箱。我们曾在2012年3月写过一次市长信箱,当时也是反映小区楼下茶韵歌厅以及喜洋洋歌厅每天从下午到晚上无证营业到凌晨还不得安静的情况投诉到市长信箱。在投诉市长信箱之前我们曾多次找物业公司反映,物业说小区门面已卖给业主,无法介入。打环保局电话后,说没证要由城管管,找到城管投诉又推诿到文化部门,经过各个部门的相互推诿,习惯性的政府部门善于打乒乓球后,我们投诉无门回到起点。在2013年两会期间业主集体联名写信,并亲自送到雨花区信访局,当时信访局接访我们,了解到基本情况后,马上通知了环保局、城管局、文化局、工商局、井湾子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在此我们还是很感谢信访局为民办事的作风。当时心想这么多部门都出面了,应该能够还小区业主一个基本正常安静生活的环境。可是在处理整治时,街道办事处城管办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员通过上门后确实感受到我们楼上的业主晚上根本无法正常休息,并要求歌厅老板在下午午休时间以及晚上营业时间不能超过十一点。其实我们要求并不高,只是希望小孩在晚上能够有个安静的学习环境,我们白天工作的大人,能够在晚上休息时间不被噪音影响而无法入眠。当时歌厅老板也向我们承诺搞好隔音设施,晚上不超过11点。可是事后维持了不到2个月的11点左右结束营业,隔音设施就更是纸上谈兵了。面对又是苦不堪言的噪音骚扰,我们在今年10月8号再次找到井湾子街道办事处,当时城管办一个女工作人员接待了我们,并留了我们的联系方式,说反映到主管城管的领导后再答复我,现已过去一个半月了,街道办事处根本没与我们联系,更不要说答复了。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生存权利,我们在11月13号又一起找到小区物业,当时歌厅业主正好在物业公司,当听到我们反映的情况,他态度极其嚣张,并扬言要打人,说什么别人做要生意!试问在现在的法制社会,在十八大三中全会中提出改善民生的举措下,小区业主只要求一个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就如此困难,事情发生近2年所属社区从未上门了解过任何情况,我们也恳请环保部门能到我们家中测量下分贝,看看他们是否也能在如此恶劣的生活环境下平和的生活下去!最后恳请张市长能够明确部门职权,以便处理长期困扰我们生活的无证歌厅的取缔,以免老百姓多次无处投诉、常年无法解决属于我们自己最基本的生活环境安宁的奢求!!!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下面将相关情况回复:
一、音乐茶座基本情况
居民反映的茶韵歌厅、喜洋洋歌厅ktv位于雨花区井湾子街道井湾子社区东方名都百草园一楼的商业门面,茶韵歌厅由彭宇端经营,喜洋洋歌厅由杨雅经营,两家歌厅均未获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属无证经营,且存在音量过大,噪音扰民等现象。
二、街道所做工作
接到投诉后,井湾子街道高度重视,街道城管办多次联合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文体局上门进行处理。
(1)3月5日,街道城管办对其下达了噪声扰民的通知书,雨花亭工商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ktv老板必须办理相关证照,杜绝噪声扰民。
(2)3月15日,根据查实的情况,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对歌厅负责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下达了责令噪声扰民通知书,并要求歌厅负责人必须照顾周边群众权益,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在经营过程中要密封关闭门窗,积极采取降噪处理,安装隔音棉、隔音板,杜绝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歌厅负责人表示会马上进行整改,同时写下了杜绝噪声扰民的承诺书2份,承诺严格控制营业时间,夜间22:00时后降低音量,避免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23:00时以后不再营业。喜洋洋歌厅重新安装了双层窗户,加了隔音罩,茶韵歌厅在门上加了隔音海绵。
(3)3月30日上午,工作人员再次走访歌厅附近居民,当天下午,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针对了解的情况,再次跟歌厅老板沟通,要求歌厅老板晚上去居民家听声音的大小,及时整改有关音量扰民问题,确保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并且要求歌厅老板把电话留给居民,同时告知歌厅负责人,如果整改不到位,街道会协助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4)经街道与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联系,4月1日,区文体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茶韵歌厅、喜洋洋歌厅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5)11月20日,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对该歌厅负责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老板态度恳切,积极配合,并答应会马上进行整改,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现喜洋洋歌厅正将门面转让。
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