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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交通违法扣车收拖车费和停车费违法

2018-3-16 7:23:31发布15次查看
问1:目前长沙交通违法扣车仍然在收拖车费和停车费,社会反映强烈,何时解决?(请交警部门公开信件回答)
交警说他没收,是停车场收的,但是是交警拖去的,民众想放其他免费的地方是不行的。停车场作为社会化企业,对任何产生停放的车辆按照标准收费有依据, 合法合情合理。交警违反谁委托,谁负费原则,违反行政强制法第26条。其应当为自己的行政行为买单。自建停车场或向社会购买停车服务,车主免缴费。目前交警推脱或说到处如此,不仅仅长沙如此,或说财政没给钱,这是违法的理由么?长沙不是要走在前列么?
问2:“对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和停车管理实行政府招投标”过去一年了 ,落实如何?落实之前的过渡期怎么办?怎么停止这天天发生的违法行为?(请交警部门公开信件回答)
2014年9月2日,由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伟胜主持,组织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和市财政局、物价局以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了专题会议,决定对交通违法车辆拖移和停车管理实行政府招投标,由政府实行购买服务,拖移和停车费用也由政府财政负担。
您好!您的来信已经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承担我市交通违法车辆停放、保管工作的主体为独立的社会企业。其中市内五区的五个施救停车场,均属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长沙金盾机动车施救公司。由其承担我市交通事故、交通违章和抛锚车辆的施救、停放、保管、拖曳等项工作。该公司是依法登记的企业,其收费行为由物价部门监管,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我队一直致力于全力推进交通违法扣留车辆管理工作规范化。为了杜绝停车场的不规范、甚至乱收费行为,规范我市交通违法扣留车辆管理工作,我支队向市公安局和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2014年9月,市政府王伟胜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专门的工作协调会,明确对交通违法扣留车辆由政府实行购买服务。因与富兴公司存在的相关法律关系须理顺等原因。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和我队进行了相应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形成了相应的材料,现已呈报政府审定。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程序正在进行。
对停车场的收费有异议,建议拨打长沙市物价部门投诉电话12358进行举报。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长沙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祝您平安健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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