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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关部门单位不要再搞全日制学历与非全日制学历之分了

2018-3-15 23:58:26发布18次查看
市长:您好!
现在市直单位及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在学历上都赫然写着全日制某某学历以上。我认为这是与《国办发〔1983〕7号》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同等学历待遇精神相佐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是入学方式与学习形式不同而己,学历不分高低!就说单位有特殊要求可在职位要求拦填上如:政治面貌、学位、奖励〔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省、市某某某模范等等〕、要求专业工作几年以上。这样才体现公平、公正,这样才能使人材合理流动,这样才能提高人民群众继续努力学习的积极性。望市长向组织部门,人事部门提醒一下。谢谢
“要得呢”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人事工作的关注与关心,现就您提出的问题作如下说明:
1、我市已出台《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消除学历歧视。目前,长沙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具有相同学历人员在工资福利、职称和职务晋升等方面待遇是一样的。
2、事业单位作为用人主体,具有相应的用人自主权,我们在落实消除学历歧视的政策措施方面还需要做大量工作;同时,改变各单位用人观念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在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已与单位沟通,要求学历不设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限制,逐步减少并最终取消公开招聘中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这方面的限制性要求。
3、事业单位有的岗位技术含量高(如医生、教师等),要求招聘的工作人员不仅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还要接受了所学专业全面、系统、深度的专业知识理论教育,并进行了有效充分的专业实习、实践,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在这方面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因受各种条件和因素的限制,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比较,客观上仍存在一定差距,在一定时期内,部分行业和单位中的部分岗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全日制学历的要求仍然有其客观、现实的原因。
长沙市人事局
201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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