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麓区红叶山庄交房8年无产权证的投诉,长沙市房管局给出了一个处理问题的所谓程序性答复,屁民翘首以盼。但是,几个月过去了,毫无动静!能不能直接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而不是这种近乎推诿的程序性回复?坦率地说,我也不想当这种总是投诉的“刁民”,但是,问题总得不到解决,我们怎么办?
张法天:
您好!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再次来信由我处负责答复。针对您信中反映的情况,现答复如下:
经查:该项目是湖南警察学院委托湖南博士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共6栋186户,已有84户办证。还有红叶山庄1、2、3栋共102户未申请办理所有权证及整个小区国土证,其原因是“因为应拆除的建筑物未拆除导致市规划局不能验收”,也就是因拆迁户的违章建筑致该小区的现状与规划不符,市规划局未批准整个小区的规划验收,导致红叶山庄1、2、3栋共102户房产证及整个小区的土地使用证至今未办理。
根据《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必须经过规划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登记,未通过验收合格不能进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我们已经建议市政府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进行规划竣工验收。
至于您提及几个月过去产权办理还没有动静的问题,不是我处所涉及的职责范围和工作环节。我处只是依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部门,无法对开发商进行监管,也不能解决项目涉及的规划问题。目前,建议您督促博士房地产公司向市房地产测绘队申请对该项目1、2、3栋102户进行实测,将实测报告作为市规划局进行竣工验收的依据。待市规划局进行验收合格后,再敦促博士房地产公司向我处提交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的相关资料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
因此,该项目未能办理房屋登记的问题在于规划方面,而不在于我处的登记环节。在规划验收合格、博士公司提交齐全的申请资料后,我处将以最优质的服务、最快的速度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特此回复。
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2013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