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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套房退税问题的咨询

2018-3-15 13:22:32发布15次查看
我于2013年3月份在长沙恒大城买了一套88平米的住房,当时我未结婚,这也是我名下的第一套房。但是由于恒大城未给我购房合同及完税的税务发票,我未能及时办理退税手续。在2013年6月份,我登记结婚,我老婆名下也有一套住房。我想咨询下我去年购买的住房现在还能办理退税手续吗?
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长财乡【2011】2号文件规定:对本市户籍或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的个人,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属于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唯一普通住房,按1%税率征收契税。
如果您购买首套房时符合条件可以享受1%的契税优惠政策,于工作日至原缴纳契税的地点办理退税事项。
另外,我局已将《长沙市地税局直属局契税退税审批表》表单上传至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表格下载路径:登陆长沙市地方税局网站-办税服务-资料下载-表单下载-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契税退税审批表。表单下载链接
http://www.hnds.gov.cn/bsfw/xzzx/bdxz/default.htm
感谢您对我市契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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