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宁乡县横市镇人,于2007年毕业于河南某高校,当年把自己的档案与户口调到湖南人才市场.2009年,我在交纳完所有的款项后,将户口从湖南人才市场附近的洞井派出所调出来.在宁乡落户的时候,却遭遇了难题.迁移回农业户口很难,这个可以理解,宁乡教育局却以我当初到人才市场的报道证上已有迁入单位为由不予以办理.实质上,报道证上的迁入单位,是当初人才市场一个叫隋艳的业务员为拉业务,给我的报道证上做的假,签的上海一家单位,实质上根本没有这个企业.现在教育局和公安局都不给我办理相应迁入手续,不管是农业和非农户口的都不办理.
请问,我现在该以怎么样的形式才能落下户口回原籍?
您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的通知》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关于进一步放宽长沙市农村的落户政策中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落户条件如下:
1、原籍系我市农村生源,肄业或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毕业证(肄业生凭学校处理文件)、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技工学校学生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落户地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
因为你现在已经是常住户口,所以不能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
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8665249、82587545、82587547
谢谢!(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