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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有个家(急电)

2017-10-24 21:04:30发布96次查看
我想有个家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是鄱阳村一群失地的农民,自从2007年3月份响应村支两委及拆迁办领导的号召,腾地建好环科园,我们都非常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也看到了当时鄱阳村先前拆迁的安置工作做得很好,大家同意按照当时的60号令文件配合政府工作,拆了祖辈留下的唯一住所,我们拆迁时村上已安置了3批拆迁户住进新居,可是等我们全部拆完后,村支两委的承诺就变成一纸空白,什么安置房、生活用地都没有付诸行动,直到去年,村部要建第四批安置房时,村支两委开会说由于村上资金有点问题,要卖掉一部分安置地,村民的安置只能多层高层搭配建,通过村支两委多次做村民工作,大家同意搭配建房,并每户填表交给村部,当时村支两委也明确表态,先建三角塘第四批,接着建上面92亩,多层高层一起建。
直到2011年12月13日,村支部召集所有拆迁户,分3批开会,会上杨作说:市长下文要卖掉鄱阳村92亩中的45亩作资本,要求鄱阳村全部建高层。对此,我们所有的拆迁户都非常不满,因为村部每次开会都说安置地的红线已经办好了,为什么我们等了四年,却是等来这样一个结果呢?拆迁四年之久、四年来,我们上至90多岁的老人,下至尚在襁褓中的婴儿,过着居无定所、寄人篱下的生活。近几年来,由于社会的的飞速发展,物价上涨,尤其是房租租金的飞涨,我们实在无力生活下去了。原本在拆迁动员会上,村支两委及拆迁办领导承诺我们两年内一定搬进新居,一旦超过两年,过渡费加倍,我们这批拆迁最少也有四年之久,不但过渡费没加一分,就连安置地到底在哪里都不知道。
到2011年12月13日开会,村上没钱为我们建房,要卖掉我们的安置地建高层,这是为什?对此,我们强烈要求保护我们的合法利益。我们已经做出一次让步了,这次我们不能再退让了。现在鄱阳村已建好第四批安置房288套,为了安定团结,我们一致建议在没有确定最后92亩安置房起动之前,不能分第四批安置房,会上村民都说如果村上没钱为我们建房,我们可以先交钱给村部,如果还不行,就照汶川地震那样做个应急方案,每户分一套住也可以,我们村民还同意只要是最后一批安置起动,村部给我们一个书面承诺,第四批安置房可以分,我们要求60号令拆迁一定要按照拆迁时的60号令建房,不过我们要求各级领导给我们一个明确答复:什么时候有房住?何时有家归?
鄱阳村失地村民
2011年12月18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鄱阳村安置时间过长情况属实。主要原因就是村上92亩生活安置地手续没有落实到位,为此,村上不断找各级政府和部门进行协调,最后报告送到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2011年10月22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上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会议纪要([2011]80号),明确规定鄱阳的生活安置房必须采用高层,在92亩安置用地中,40亩建安置房,其余52亩进行出让,出让收益全部返还给鄱阳村。这个会议精神不但指明了鄱阳村后期安置模式,又给予了鄱阳村解决资金缺口的优惠政策。关于过渡费偏低的问题,我们是按照60号令规定的4元/平米进行发放。 目前我区正在紧锣密鼓的推进最后一期安置房建设的启动工作,尽早让大家搬进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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