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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事宜

2018-3-14 21:42:42发布23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我是泰禹彩云之翼小区的项目负责人,由于本小区己投入使用三年。2012年6月14日专变配电房因智能开关面板自燃导致整个低压进屏烧毁,影响到公共区域的正常供电。为保证小区正常供电,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本人多次往返于雨花区城乡建设局和长沙供电局之间,得到的答案为:雨花区城乡建设局要供电局出具事故鉴定报告后才能启动应急维修程序,长沙供电局因没有和雨花区城乡建设局协调好没有权利出具报告。目前事情己过去二个月,而我小区的公共区域供电情况部分仍使用临时电源,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目前天气高温炎热,如果因使用临时电源而引发火灾事故将会造成不估良的后果。
请您在百忙之中安排人员协调好这二个部门的工作关系,以方便我们能正常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为谢。
泰禹彩云之翼
尊敬的市民: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对于您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依据2012年市政府办城建城管处组织召开的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应急维修资质鉴定部门协调会议精神,以及雨花区物业维修资金创新试点工作有关规定(讨论稿),小区电力设备出现应急维修紧急情况,应由申请人书面通知相关资质部门进行现场查勘并出具鉴定意见,泰禹小区泰弘物业公司在2013年6月中旬电话与我公司负责人员进行了沟通,但是未按照要求出具书面申请,10月21日,泰弘物业公司代表金锦艳向我公司提出了低压进线屏故障鉴定书面申请,我公司将于3天内派遣鉴定人员对申请的鉴定设备、鉴定范围、故障影响进行现场查勘,并出具书面鉴定报告。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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