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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生计的土地

2018-3-14 19:08:56发布18次查看
我最尊敬、最相信的张市长:您好!
您能在百忙之中替我解难、做主吗?
我名周仲武,是浏阳市社港镇汇源村樟树组村民,现有家庭人口4人,5年后家庭人口上10个,本人身体差、无手艺、无技术,靠作田种土维持生计,难难……
自今年4月份一个叫欧阳作黄的老板办厂,把我的自留土、自留茶林土、承包土、一寸不留,强行侵占办厂。严重威胁了我的生产、生活、生存。侵犯了我的合法的土地承包权益。本人数次要求老板还我生计的土地,并申请有关职能部门要求妥善解决,无动于衷。
另,于10月3日下午,欧阳老板借修路名义用挖机将我父亲的坟墓全毁,现不知是否仙骨齐全。尊重祖先、尊重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他这样做严重违反了做人的道德品质,伤害了我的自尊心,对我父与我家庭成员是一种极大的羞辱。本人多次要求老板对其父的坟墓进行修复,至今不理不睬。草民无可奈何之下,特向您求助,请予批示。民苦,切切盼望您的回音。救民如同救水火!
此致
敬礼
祝张市长工作顺利
信仿人:周仲武(15074925326)
2010-11-28
周仲武同志:
你好。
你在信中所反映的问题,我们组织了走访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行侵占的自留土、茶林地、承包土办厂的问题,其实际为①2010年4月11日由汇源村村委会主持,樟树组组委会组织召开了村民大会,会上经过村民充分商量讨论,一致同意接洽办厂,并形成了书面决议,将本组后背岭三包地租赁给鑫源花炮办厂,全组30多户除周仲武等2户未签字,其余全组村民签字同意。②该块土地原有坟墓108座,除空闲地、荒地、坟墓所占地以外,实际可耕作地30亩左右,同时个别村民的承包地已经荒芜多年,且还有少数村民拟建活人墓。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该块土地资源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为此汇源村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决定拟将利用该块土地有限资源招商引资兴办企业,确保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③经汇源村村委会、樟树组组委会与企业老板共同协商,签订了租赁承包协议书,一次性将青苗补偿、土地租金付给了樟树组,补偿资金已全额到位,并非强行侵占。④田、土、山、水属集体所有,村、组在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下,经过决议,樟树组组委会拟将剩余土地重新调整。
二、关于你父亲坟墓的问题,是由于施工人员的疏忽,不小心将坟墓掩埋,事后相关部门与你已协商好,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写好了同意迁坟的协议书,妥善解决了问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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