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您好!
我是长沙. 浏阳市古港镇村沔江村学校组村民。我在外务工近八年,今天赶上国家管控房价,想就此机会置业,为自己在外面多年漂泊生活而谋个窝。我无法一次性付款买下房子,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月供方式来圆自己在外多年的梦。而为了开一个“未婚证明”把我搞晕了。
民政局给出的要求是:1 本人携身份证,户口簿到县(市)民政局窗口办理。 2:到本人所在的公证机构开委托信要其它人到县(市)民政局窗口办理。
从以上对于我本人而言,就是得从务工地回老家一趟来办理这个“未婚证明”。因为要我到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开个委托信,并且是委托自己的父母办一个“未婚证”,公证机关无疑会认为我在倒乱。
而我得从外省务工地回老家,真是的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我得向公司请假。一来一回最少也得三天时间。我公司会扣我的薪水,而往往扣得比较严重,并且还会扣奖金。再加上来回的车费,我预估再怎么少也得2000块。而我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三四千(所有的收入,包括吃饭住宿)。这样也就要我差不多一个月的薪水。
市长大人,你能否为我们在外务工的长沙子弟们解决一下,目前的这种困境。能否让我们的父母携他们自己的身份证及我本人身份证再加上户口簿到县民政局开“未婚证明”,为我们这些农民的孩子省点钱。谢谢您!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古港镇沔江村学校组
江财卫
430181198407220815
wade.jiang:
你好!
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湖南省民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委托人的户口簿。您可以就近在当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委托公证。对类似问题,我们已经在关注,但在没有新的政策制定前,只能按现有规定办理,还望见谅。
感谢你的来信和对我工作的支持。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