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路可走,无人可求,无门可投的时候,于2010年4月11日我拔通了长沙市政府办公厅的值班电话,是一位姓尹的同志接听的,他听完我的求助电话,建议我将其写成书面形式递到市长信箱和长沙市信访局,我抱着试试的态度写了此信,希望能解决我们目前遇到的问题和困境。
我是从东北来长沙的,已经十四年了,长沙给我的印象一直不错,但眼前我遇到的问题是让我不可思议的,难道做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想创业就这么难吗?张春贤书记不是还鼓励全民创业吗?改善投资环境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弟妹和我弟于2007年12月20日在杨家山二环线立交桥边上打下了一个小餐馆,现改名叫铭雨咖啡,第一年经营的还不错,到了2008年因全球经济环境的滑坡,小店来吃饭的客人少了,只能消费一些茶水,生意开始不景气了,基本维持不下去了,就想将店子打掉,可一直没有人来接手,房租、水电、和人工总要有支出,打不出去还是要想办法经营下去的,一家人总要吃饭吧。所以于2009年12月找了朋友投入资金,改成几人合伙经营,为了让生意有所好转,于2009年12月,将店面重新装修,装完后果真生意好了起来。
可是隔壁的米兰店的生意不好了,客人图是环境和价格,米兰店老板孙水兰杖着自己是公安局的夫人(长沙市公安局行动大队指导员的夫人),总是三番五次找我们的麻烦,一开始让消防大队的来查我们,我们办了手续,她找麻烦不到了就又生一计,让长沙市环保局的来找麻烦,说是让我们安装油洇净化设备,我知道国家环保目前对此设备是要求建议安装,不是强制安装。
我也走访了长沙几家大的连锁餐馆(花之林、金牛角王、上岛咖啡、喜雀咖啡、咖啡之翼、相思岛等大小餐厅)也通过朋友问了他们都没有安装什么净化设备?那么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安装?我自己还打电话问了那个环保局的人(不便透露),他说是民不告官不究,是因为米兰举报我们了?难道长沙市的环保局放着许多重工业单位的排污不去处理(电视曝光过),有时间来管我们这个不起眼的小店。况且这个油烟机是2005年上一个店主安装的,难道环保局当年没有来验收?不建议他们安装?就单单在我们手上只经营了两年时就提出这事?我们很困惑,这不是“滥用职权”?这不是“官官相互”?我们老百姓做点事咋就这么难?环保局此举严重影响了长沙市的投资环境。
米兰店老板接下来仍就三番五次来店找麻烦,甚至有一次大白天还拿着锁要将我们的店门锁上,当时我弟弟的合伙人都要出手打她了,说她是不是太嚣张了,我们好多人上去劝她们,她才罢手。
接下来就又让环保局出马了,(环保局象她家开的一样,随叫随到)环保局开始出书面通告了:让我们近日内一定要整改,她还找了物业管理公司(物业公司也怕她,因为她有一次还叫了几十号人来助阵),她让物业公司出通知,上面写着不整改就停水停电,(国家有这规定吗?我们一不欠水费,二不欠电费,还可以强行停水停电),环保局/物业公司都来了人,说我们店内的油烟机振动的声音过大,严重影响了隔壁的生意,所以要整改。
很奇怪,这个油烟机是上一个店主在2005年就装上去了,米兰是2007年6月开的,我们是2007年12月接手的,我们本次装修一开始就没动过厨房,更没有重装什么油烟设备,为什么两年了都没事情,单单这个时候提出说油烟机影响了他们生意(可能是因为上次双方发生了争吵,对方要打击报复)。环保局当时也没有拿采用什么专业设备来进行检测,油烟机发出的声音是不是在合理的范围,环保局也是国家机关,办事总要有凭有据吧,我想那么多房建公司在施工工地上的躁音,政府还是有个规定什么时间可以施工,什么时间不可以施工,小小的油洇机,还是在我自己的店里发音,怎么对隔壁会造成那么大的影响?
我们是外地人,我们惹不起,总还躲的起,我们想息事宁人算了,我们打了朋友帮忙在自己的厨房又多架了一个钢架,将油烟机重新固定,这样就不会与隔壁的墙有任何瓜葛了。想想应该没事了吧。
米兰店的老板继续找我们麻烦,还把我们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诉状更是无理取闹,说因为我们的油烟机声音过大导致他们店地面和玻璃发生强烈振动,(油烟机不是我们自己生产的,想想也是通过国家检测部门检测才能上市出售的,我们自己店里的地面和玻璃都没有发生强烈振动,怎么通过一面墙扣,还会有那么大的威力),严重影响他们的生意,导致她店客源流失,并无理要我们对他们的营业损失进行赔偿,2个月的人工,房租,水电等费用,一共59867元。(详见诉状)
我们是普通老百姓,我们不懂法律,但也懂得店子经营不好,是多方面的原因,服务好不好?饭菜可不可口?成本控制等?价格合不合理?还有地理位置好不好?人流量集不集中?周边居住人群消费水平?经济环境等等?那怎么就能说是我店内的油烟机的声音导致她客源流失呢?去年我自己家店生意也不好,我找谁说去呢?
法院这种案子也能接?不是说湖南新出台了一个法律法规,政府官员或直系亲属不能经营或从商吗?那今天我们请问刘卫平(公安局干部)可以开店吗?他老婆可以开店吗?开店也就算了,还给咱党抹黑,欺负咱老百姓,自己生意不好,就对隔壁店搞不正当竟争?
芙蓉区法院接的,4月28日开庭了,我就不相信了,长沙市就没有一个说理的地吗?我们现在想都想得到,到了法院(公检法是一家人),都是他们的人,我们这边一准败述,我们真是没法子了,这才找政府求一条生路,希望政府能给出个面,管管这民间小事(对们来说是举全家大事,一家人靠这店吃饭),我们想忍过了就算了,可对方还是这样没完没了,如果这次他们又搞胜了,我们哪还能在这儿继续经营下去了,就没有活路了,我们打算想回东北了,我们现在报最后一线希望,我们相信政府,相信党,就写了这封信,将信寄给市长信箱,希望市长能亲自看到这封信,能帮我们解决问题,在这里俺给政府磕头了。
投信人(此文章涉及到的弟妹)
思雨同志: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情况,我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经调查了解,目前除有规定禁止公安干警直系亲属从事娱乐休闲经营活动外,并没有法律法规禁止公安干警直系亲属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如果发信人有证据表明该公安干警为配偶经营提供了便利条件,则可向其所在单位的纪检部门进行举报。二是发信人如对市环保局的整改通知有异议,可向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三是发信人如对芙蓉区法院判决不服,则可通过法律程序,依法提出行政诉讼。
芙蓉区政府办
2010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