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大星村人,女,男朋友是永州人。我们今年想在长沙结婚,以后在长沙发展,但是长沙市区的房子实在是太贵的,以我们的经济实力,估计买不起房子了。所以我们想婚后在捞刀河镇买一块地,然后自己建房子,到时候再把他的户口迁到长沙这边来,这样,我们去贷款建房,还是有希望的了。请问,在长沙郊区买地,建房有一些什么要求,可以贷款吗?如果我们买地建房,过了几十年要征收什么的,一样有补偿的吗?恳求您的回复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六十二条规定,村民建设住宅不能买地建房。可按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长沙市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指导意见》(长国土资发[2008]100号)规定,申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上,依法批准宅基地建房。
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程序请到所在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