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
我是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黎托村村民,20000每人的补偿费为什么十个组只有已经安置的人有发?过世的人有发?请问这是哪里规定的?关于我村全村早已实施分配平衡,为什么村干部却以个人意向在村民代表大会一致不同意的情况下,乃至上访到乡上干部,并召开了专题讨论会议,也一致不同意发,结果还是发了呢?为什么乡政府又同意发了呢?难道乡政府监督不严?在召开全村党员代表大会上村长,书记一致表态你们不同意也要发!书记说:“我书记连这点权利还没有那还了得”!请问张市长这样召开的会议有意义吗?有这样说话的书记吗?大家一致认为严重违反村规,藐视法律。严重违反平衡方案,不顾及民声。恳请领导核查为感!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回复。谢谢!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回复如下:该款系恒大绿洲征地拆迁时,对体育新城拆迁户过渡房进行的补偿,资金在该项目内列支,不属村集体利益分配。
雨花区政府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