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您好!我是于2011年8月25日开始在长沙市岳麓区动感之赏美容美发连锁上班,担任发型师的职位,我在那里上班到2012年7月,在此期间,公司从未给我交纳过任何社会保险,同时,劳动合同也是在工作半年之后签的,既没有盖章,也没有甲方签字,我自己也没有合同,当时,公司是说应付上面检查,我自己也不很懂,所以,也不知道,我们上班十三四个小时,也没有加班费用。当我这个月11号去拿工资时,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付工资,还扬言说:随便你怎么办,到劳动局去也好,还是去哪里都没事!我当时听了很事气愤,可没有办法,孤单势薄,我就不相信,在这个法制人文社会,还能一手遮天。随后,我就去劳动监察局申请了劳动仲裁,寻求法律保护,当时,工作人员说,不管受不受理7天之内都会给我一个书面答复,可是现在十多天过去了,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我过去询问两次,工作人员回答说,快了,你回家等电话就好了!说真的,我很寒心,法律不就是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吗?劳动部门不也是保护每个公民的劳动权益吗?我不愿意去怀疑这个和谐,人文法制的社会。可是,谁又知道我们老百姓的苦衷呢?无权无势,又没有钱,好不容易辛辛苦苦赚来的钱,都拿不到,道理何在,法律何在?在此,我想请市长大人帮我们老百姓做主,为我主持公道,我相信在这个和谐法制社会,能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谢谢!
您好,信中反映的问题,我区已责成区人社局调查处理,并与来信人联系。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