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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张市长的一封投诉信

2018-3-11 11:55:49发布22次查看
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
我叫谭雪辉,现年53岁,住开福区东风路街道蚌塘小区。早在九月六日我就向您写过一封投诉信,投诉开福区政府遗留办今年九月四日在强拆我小区居民李志明家房屋时,不通过任何法律程序和手续、不经过调查核实,未通知我的情况下一并违法将我建在李志明家旁边的房屋拆除。屋内的一些财务全部丢失。
我上网查过,您看过信后就已责成区政府及遗留办解决此事。可时至今日,时间已过去两个多月了,此事仍未得到解决。在这期间,我到区里找过有关领导,找过遗留办负责处理此事的刘淼主任近二十次,但他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脱搪塞,或者找不到人,或者干脆就不理睬我。我真不理解他们是怎样为老百姓办事的,他们已经对我的人权和利益进行了侵犯,已经藐视了法律,还这样对待我,我真感到非常难过和无奈。
尊敬的市长,向您说实在的,我的家非常困难,早十年前就从湖南建湘瓷厂失业回家。我上有八十多岁的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母亲需要赡养,下有两个女儿,大的刚刚大学毕业,小的还在读大学。爱人身体不好,早已内退在家,靠低保金和我在外打零工维持生活。房屋未拆除前,每月出租还可以收到两百多元的租金补贴家用,现在连这点微薄的收入都已失去。
我根本无钱请客送礼,更无当官的亲戚朋友为我撑腰出面,我爱人提起此事就非常痛心,现都已经急病了。为什么在今天这个文明和谐的法治社会里,我一个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护?这样一个小小的问题拖了两个多月都未得到解决。所以,我今天只能再一次恳切的请求市长您帮我做主,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一、对不通过任何法律程序和手续,不通知我就擅自拆除我房屋的行为作出答复。 二、对我的房屋作出补偿。 三、对我房屋内所丢失的财物进行赔偿。 如果问题能尽快的得到解决,我将万分感激市长您和相关领导。
此致
敬礼!
投诉人:谭雪辉
2009年11月7日
市民朋友:
你好,收到你的来信后,区遗留办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方在开福区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已拆除的蚌塘小区1-2号地块梁迪清户地基上,私自搭建的建筑属于违法建筑,必须坚决予以制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违法建筑是没有任何补偿的。至于您在信件中声称法院、公安、城管等部门在强拆违法建筑时导致您房屋内财产丢失,法院下达的查封财产清单不全,是毫无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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