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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管理漏洞导致我的生育津贴就无法申领了吗?

2018-3-10 21:21:05发布13次查看
本人于今年8月2日在湖南省人民医院做了终止妊娠手术,因为我参加了长沙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按照规定可享受半个月的生育津贴。我去雨花区社保局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告知b超单上必须盖有医院公章才行,可一般医院的b超单上只有医生签字,没有公章。我找到当时做b超的医院——湖南省中医附一,医院说因为手术已做完了,我无法确定当初做b超的是不是你本人,所以不能盖章,事实上在医院的电脑系统里已查询到我当日的诊疗项目,而且当时我也带了身份证,但他们并未要求出示。
现在老百姓办事就真的难呀,在社保局的网站上办事指南里没有注明b超单必须要盖章(一般医院的b超单都是没盖单的),医院整个就诊的过程中也没有要求出示身份证,诊断过后就因为无法确认是不是本人就诊就拒绝盖章,我本该享受的生育津贴就无法申领。
社保局要求出示b超单是因为不同月份的终止妊娠所享受的津贴不同,而我是属于3个月以下,申领的也是最低的津贴标准,按说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也就足够了。其实湖南中医附一之所以拒绝盖章,也是因为我在他们医院做了b超,但手术却是在湖南省人民医院做的,有点故意刁难。当初在中医附一做完b超后,医生说手术费大约是七、八百块钱,如果有职工医疗报销的话,费用要一千多(这也是现在医院的一个潜规则),因为这话让我有点反感,所以就第二天到湖南省人民医院做手术了。
现在不知道我的生育津贴该如何申请?手术已经做了,b超也不可能重新回到怀孕40天的情况下再做一次。
您好,长沙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已经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业务已经受理,正在办理之中,请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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