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2009年底硕士毕业进入三一重工,在该企业工作至今三年有余,其中长沙市政府推行了一个人才引进计划,享受三年一万元/每年的补助,以及免除三年的税收。
现反馈2010和2011年的退税钱至今2013年9月还没有落实到本人账户上,公司给予的回复是估计要到2014年才能到位还不确定,原因是:期间由于上缴的税一部分是给了长沙市一部分是长沙县,那么这个长沙市和长沙县各负责退税多少就要梳理清楚,现在两个政府部门为这个事情搞了很久了!
我们的人民政府,我们都是刚毕业没多久,在长沙定居工作,要房贷,要养家,请政府部门积极效率一点,一个2010,2011年的退税拖到2013年底了,还没搞定,还要继续到2014年!
习主席期待的中国梦,为人民服务,实事求是,落实到底,流程高效办事,希望我们的父母官和相关领导多多关注此事,钱不多,谢谢!
你好,首先衷心感谢你就我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2010年10月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逐步落实了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住房补贴和安家补助。落实程序如下:由用人单位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审核,市财政局拨付专项资金,按照硕士1万元/年/人、博士2万元/年/人的标准发放安家补助,对于在长沙无房的所有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实并确认后,市人才服务中心按照16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
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的政策意见》(长发〔2009〕18号)文件要求对“对企业和科研院所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在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市财政连续三年全额奖励给个人”,已明确引进储备人才政策只适应在我市市地税局缴纳个税的引进储备人才,对在区县或省地税局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适应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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