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领导
您好!
我给您添了不少麻烦,敬请原谅!你是人民的好公仆,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在此我真心谢谢您!恳请肖秘书长不要计我的给您带来的麻烦!对不起,请原谅!
我现在很困难,身体做过手术,少一个脾脏,一个胰腺,经常患病,还要做第二次手术,需要10万元手术费,还要抗抗议费用,生活现在很贫困,年内想在西安安家的,可惜没有了钱,一切都成为了泡影。恳请领导帮帮我,!帮我觖决困难!谢谢
2011年9月29日,我被盛盈投资公司录用,分配到一部,一部经理:“耿志超”(女)伙同盛盈投资公司:市场总监:“申乐芝”、“副总魏青”3人共同虚假陈述,隐瞒事实真相,为了牟取利益,要我开3万美元给公司副总:(魏青)代操盘,并保证3个月之内盈利15000usd美金,保证资金安全,钱绝对打进的钱绝对在cityforex平台里面(实际上这个平台是个黑平台,钱没有打进去,而是自己建立了一个假的平台吸钱),第三人不能出金,有英国金融管理局“nfa”严厉监管。
在他们的3人共同的虚假陈述下,把钱打进到盛盈投资公司:“法人钟耀”的帐上(我不认识钟耀)。在长沙市芙蓉区在文艺路支行,5次用工商银行于帐号(6222021908004336858),汇款到钟耀工商银行长沙文艺路支行:帐号为(62220219010082358040),10月6日汇款32000元、 7日汇款32000、26日汇款50000、27日汇款50000元、28日汇款24000元,合计188000元(见汇款凭据)。
10月29日,公司副总魏青(魏青找我谈了8次)虚假陈述下,与他签订了风险式理财协议(见协议)。以上有合同和录音为证,我被骗3万美元合人民币188000元,而他们每月分红最少1万元到20万元不等 。
工作期间,我发现了我们公司员工做单99%是亏损的,并且魏青代客操盘的做的单从走势图上发现(小时图):点位不对(没有到哪个点位就下单了),时间不对(做单的时间与走势图上时间不对),价格不对(没有到这个价位就下单)。而公司副总魏青做的单是自己在平台里面输进去的(见下载的走势图表)。
11月23日,公司市场总监:“申乐芝”要求所有员工和客户把帐户和密码发给他,而从11月23日----12月2日,在公司几乎没有见过他,可见其中必然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经理级以上的除了七部新人经理胡蓉开了2万美金,其它经理都没有开户,可见是知道内幕的。
11月23日,我强烈要求出金,而公司副总:魏青说不能出,要到合同到期后才能出(合同期限为10月28日---1月15日),如果提前出要扣20%的本金。当天告诉我说他要回广州补办身份证回去一个星期(10月23日-----12月1日),而实际上他是去了南宁与盛盈投资公司法人钟耀见面(机票双飞是从长沙到南宁,南宁到长沙的)从而印证携款卷逃之事商宜,致使资金一直出不出来。
12月4日晚上8点许,我发现平台打不开后,立即拨打110报案,没有人问津。12月5日,再次报案,没有人受理,我和潘异上午饭10许,打出租车到芙蓉分局经侦大队3楼报案,碰到了2个便衣的人告诉我们说:要写好报案材料才能报案,我们说我们带有报案材料,他们说上午有事忙,要我们等到下午,而下午我们再去连人都没有,拨打110却告知诈骗案上法院。下午我们有去了长沙市公安局报案,守卫说市经侦支队搬到了远大一路699号,并告诉了我们电话,我们打出租车去市经侦支队报案,有一位便衣接待了我们,说不管辖权限,不归他们管,要我们找芙蓉分局。无奈只好打道回府。
12月6日,我到长沙市公安局信访办反映,其工作人员极其恶劣,你爱上哪儿就哪儿,我们管不了。上午湖南都市第一时间朱瑶记者:打来电话说要采访我,我接受了采访(见12月7日19:30分,盛盈投资公司老板跑了的报道),期间我们到都正街派出所报案,告诉我们说,经济案属于经侦管辖,要我们上经侦报案。朱记者带我们到芙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上午没有问津,下午朱记者联系都市负责人,下午芙蓉分局来了一个穿便衣的男子,来收报案材料,到最后就只收了一张报案材料,不了了之。期间拨打110,依然不予问津。12月7日,上午再次到都正街派出所报案,依然不管。要我们到分局报案,不可思议的是,依然没有人问津。12月8,在我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在湘江明珠大酒店轻生,长沙开福区公安局同意立案,下午在通泰街派出所做完询问笔录。不可思议的是,给都正街派出所要回去了,晚上19时许,才做笔录收材料(详见湖南公共频道、都市约法三章,长沙晚报、潇湘晨报等报道)。12月9日,我们10多人到湖南省公安厅静坐后,晚上芙蓉分局法制科才来人看材料,12日才以非法经营立案。却只给了一张空头支票,没办案。
12月16日,我找到长沙市相关领导后,被控告人才给我们做询问笔录,期间我提供了大量的证据材料给办案人员,才对魏青于18日采取措施。
12月4日----12月8日期间,我报了110数23次以上(见110报警记录),都正街派出所、芙蓉区公安局经侦大队,长沙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不予立案侦查,也不查封他们相关银行帐户,给耿志超、申乐芝、魏青、钟耀携款卷逃提供了充分时间和转移资产的时间。(有录音资料为证和报案次数为证)。
。
求助人:覃事文
2011年12月5日
联系电话:
fuyannan:
您好。您2011年12月31日致市长信箱的信件已由市政府督查室转至我办办理,现回复如下:
市金融办对此类情况没有行政管辖权。请您直接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2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