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外地人,外地农村户口。十多年前在望城星城镇同心重建地购买地基建房。手续齐全,现在即将拆迁,政府在当地居民的标准上多增加400元/平对待我门,无人口安置费。到现在离签字拆屋只有2天,强拆12天。没有一个人上门解释相关政策,收集群众意见。还口口声声共产党有什么办不到,蒋介石800万军队都赶到台湾你们又能怎样。这是什么意识。难到上级指示地和谐拆迁,合法拆迁被他们糟蹋成这样,寒心。到底以什么样地标准对待我门这样地情况。还请市长大人明示。
您好,星城镇同心重建地是1995年长石铁路拆迁安置的重建地,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近年来,随着项目建设不断推进,经济发展不断加快,该重建地居民反映铁路噪音和大北农企业空气污染,影响生产生活。2009年7月,县委、政府决定作为科学发展观调研试点的实事工程,对该重建地居民予以整体拆迁,该项目于2010年4月启动,严格执行现行的望城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取货币安置予以整体搬迁。该重建地总面积约30亩, 共31户,50缝房屋,其中3户4缝房屋是外来人口于上世纪90年代购买地基建房,按照望城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集体建设用地上,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房屋,参照非农户补偿安置补偿标准执行,并对其办理证件和购买地基款等相关费用凭票据予以补助。镇村干部多次上户解释政策,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2010年5月20日您已将房屋签订好协议,并自行拆除,其补偿款全部拨付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