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在节日后麻烦您,我和宁乡恒丰实业公司的劳动纠纷到现没解决,我叫谭耀平,宁乡花明楼人,在2001年2月17号进宁乡恒丰实业,工作到2010年初,公司于2010年放我们的假,我于2010年三月诉讼到宁乡劳动局,宁乡劳动局下达我的文书宁劳仲案字第31号裁决书,后宁乡劳动局 工作不力没有达到我的要求,我于2010年6月11号到宁乡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宁乡人民法院下达我的2010宁法第445号文书,我多次和宁乡的执行局周法官联系,没有理想的答复,而今周法官联系我要我去办终结手续,我们农民工维权就那难吗,前几天陈书记都深情对话农民工了,我希望我的事情能完满解决。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
经调查并协调,宁乡县人民法院于10月14日下达(2010)宁法执字第446号执行裁定书,终结宁劳促安字(2010)46号裁决书中第一项内容的执行。目前案件已由宁乡县劳动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受理。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