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同志:
我就望城县个别领导同志,以权谋私的事实向您举报。
望城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健康,主管建设副县长王华英共同看中普瑞中路未完工程—人行道工程,造价约500万元。袁、王利用手中权力,避开发改立项备案、招投标程序,非法指定方立(方立为县政府办在编人员)以挂靠方式取得施工资格,来进行施工。
方长期利用政府办工作便利,贿赂袁、王等领导以获得多个工程项目,谋取钱财。
请严肃查处这些社会毒瘤。
您好:
普瑞中路是我县高星片区路网建设中的主干道,西起雷锋大道,东至金星大道,全长3995米,该道路于2006年9月15日建成通车。为迎接国庆60周年,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对高星片区道路进行提质改造,该条道路人行道未完工程,明确由原建设单位县建设局负责组织施工,预计造价约400万元。县建设局原局长曾厚林(该同志因涉嫌一系列违法违纪行为于今年12月中旬被市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并正式移送至检察机关立案审理)在未请示县政府领导、未经该局党委会和局务会研究讨论的情况下,以该工程系普瑞中路建设遗留项目为由,于2009年8月将人行道工程擅自交由其老乡方志宇施工,并将工程挂靠原道路工程施工单位。对此,我县将进一步查实和依法处理。
经调查,我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健康同志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华英同志均对工程施工情况毫不知情。同时,信件中提到的方立,在县政府办公室在职在编人员和临聘人员中均无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