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我购买了龙湖地产开发的位于河西金星路的龙湖.湘风原著小区的房屋,龙湖地产变相违规收取4万元的信息服务费用,我要求退还,于是将此事投诉到相关的部门,但还是没有结果。请市长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处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交区物价局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四万元信息服务费非变相违规收取,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客户参与四万元信息服务费抵购房价格优惠十万元的活动系自由自愿行为。客户既可选择参与,也可选择不参与,且根据《团购推荐单》说明,即使客户对活动有异议,也可在优惠有效期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退还4万元的信息服务费,因此该费用非强制性收取。
二是长沙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兑现了四万抵十万的团购优惠承诺,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根据《长沙龙湖湘风原著团购活动须知》的规定:“信息服务费不抵扣房款,也不退还”。因此投诉人要求将四万元信息服务费抵扣房款的要求不符合团购活动规定。通过核实《认购协议书》、《龙湖望城谷山一期项目房间销售价格及优惠确认书》、《长沙市望城区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们发现,龙湖公司严格按照《认购协议书》上的双方约谈价格为基础进行各项打折及优惠活动,在计算成交价时,兑现了四万抵十万的团购优惠承诺,没有发现“龙湖公司在成交价格基础上增加了4万元”的事实。
另外,建议您与龙湖地产开发商加强沟通交流,进行和解,同时对其他可能存在价格问题的情况,也欢迎广大消费者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