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丰红秀现年51岁,已于1991年离婚,结婚时的房子是前夫单位宿舍。由于患有高血压,无处打工,也无经济来源,故没有能力租房居住,所以离婚后一直寄居在姐姐家。
今天,对亏党的亲民政策,让我们这些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困难户也能有机会住上新房,有自己的一块天地。但不知道为什么,住房保障局拒不执行党的亲民政策,把我们这些独生老人排除在外,不给我们办理廉租房,说我们无权享受这一政策。
请问:你们这些官老爷,知不知道长沙市有多少没有老伴的独生老人,你们说要已两人为单位才能办理,我50多岁,上哪里去找个老伴来?你们这是不是按照中央的政策办事?为什么要打折扣?凭什么政策只对某一部分人适用,而像我这种真正需要的独生老人,你们却像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的不给办理。你们的这些政策到底何不合理?合的是什么理?讲的是哪门子法?
古时的皇帝都要微服私访,视察民情,听取民意。你们这些官老爷,有没有为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弱势群体实实在在的办事?
您好,您可到所在社区咨询住房保障相关条件,或上网查阅《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审批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1】49号)。如果吻合条件,可以按程序申请住房保障房。谢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