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客观历史原因,95年以后上的农村大中专学生国家并没有给他们分配工作,很大一部分人在城市里找不到工作,却又回不了农村。加上国家教育系统户口改革的滞后,直到2003年教育部门才允许大中专学生可以自愿选择户口迁移。政策差别造成了这样的结果,1995年以后2003年前入学或毕业的大中专学生(除部分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户口必须离开农村(不得迁回),毕业后却无处可去,自谋职业,成为了流离失所的一个群体,只能游离于城市与农村之间。
长沙最新出台的长公办[2008]23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的通知中,也没有明确毕业年限,在户政大厅进行咨询时被告知2003年以前的毕业生不能进行“非转农”。1995年前毕业的人能享受到包分配的政策,2003年后入学的人不必强制的“农转非”,对1995-2003年的这一代人十分不公平。从网上可以了解到很多地方现在都已明确政策允许1995以后的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到原籍,我们相信我们的地方政府一定会不回避问题,一定会勇于担当,一定会睿智的给我们一个真正的,公平的,能落实到位的非转农政策!
你好:
来信已收到,回复如下:
二、进一步放宽长沙市农村的落户政策
(一)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落户
1、落户条件:原籍系我市农村生源,肄业或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毕业证(肄业生凭学校处理文件)、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技工学校学生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落户地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
谢谢,这就是目前非转农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