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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丧葬费和抚恤金的疑问

2018-3-7 19:01:31发布10次查看
我的一位亲人于2012.4月过世,生前是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花纸印刷厂的副厂长,但是这个单位现在已经倒闭了。去年去社保局领取了10个月的工资补贴和抚恤金共计1万多元,看了刚出台的关于调整丧葬费的通知,我想问下大概还能补贴我们多少?5.27出台的,现在能去办理吗?具体是怎样补贴的?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日前,湖南省人社厅民政厅等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40号),就丧葬费、抚恤金标准、执行时间等进行了规定,具体如下:“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4个月发放。抚恤金按其且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调整后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长沙市人社局正在制定本市具体落实措施,请及时关注长沙市人社局网站,办理相关手续。如仍有疑问,请拨打业务部门电话:0731-84907901,8490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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