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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纪委干部带头违法违规修豪宅

2018-3-6 16:43:56发布12次查看
湘龙家园d区(跃鳞廊)7栋是长沙县纪委干部陈某从别人手中以300万元的价格买下来的联排别墅,自2012年10月起对别墅进行改造和装修,至今尚未完工。豪华装修倒也无可厚非,只要你有钱,不关别人的事。主要是他们无视国家法律和规章,违规挖地下室、加层、毁坏并占用公共绿化带,在公共绿化带中私自挖100余米深井4口,用于空调供热和制冷。物业和城管多次制止,均没有停止施工。2013年3月29日城管队员(执法车湘a6cg53)到达施工现场查看,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是房主根本没有加以理睬,不断继续施工。根据《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禁止单位或者个人取用地下水: (一)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也就是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覆盖的地方,企业、家庭个人都不能擅自打井取水。《长沙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宅小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占用绿地、损坏树木花草及园林绿化设施;(二)占用道路、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拆除或损坏公共设施;第二十条 使用房屋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擅自拆除、改装房屋附属设施,违反规定装修房屋。居民私自加盖或挖掘地下室及其他建筑是不合法的。
7月18日由于先前打的深水井导致自家地下室渗水严重,重新再打井。附图在后。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本应该坚持廉洁从政,带头遵规守纪,现在却带头违规,败坏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恶劣。
网友“04”:
感谢你对我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与监督。你对长沙县纪委干部陈某在湘龙家园d区对别墅违规进行改造装修问题的反映已收悉。经初步核实,该房屋为我委干部陈某之父于2012年10月出资购置,户主为陈某,近期该房屋正在进行装修改造。就你所反映的情况,我委领导已与陈某进行了谈话,要求其装修改造工程立即停止,并对房屋装修改造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同时,我委已将相关情况转往县城管局调查核实,待行政执法机关调查完成后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长沙县纪委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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