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您好,不知您能不能亲自看到这封信件,百忙之中给你添烦!想向您诉诉心中的苦水!
我是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一名工作人员,我于2011年10月10日上午和两名同事根据消费者举报,驾驶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湘aba637车辆到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天马店进行执法检查,在麓山南路进入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天马店收费停车场以后,在停车场出来的小车不让道、停车场保安又没有指挥的情况下,我将该车停在了进入停车场内6米左右处,便立即和两名同事到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天马店进行检查,中午我们检查完出来后,发现车辆被岳麓区交警大队四中队锁定了车轮,要我们到四中队接受处理。下午上班时我和两名同事赶到四中队岗亭,我们对交警是否有权对停车场内的车辆进行锁车的行为提出有异议时,该岗亭一位民警告知我们是在禁停路段停车,属于违法,要先到桔洲派出所处理。到桔洲派出所后,该所民警讲此项工作是上面安排下来的,要对我在停车场内不按要求停车做个调查,到了调查室,民警却讲要我自己写个检讨书,认识错误,按民警要求写完检讨书后,民警讲这次这个事可以对你进行治安拘留、治安处罚、警告,还可以将你的信息登陆公安网上,你就有污点了,以后你小孩读书都会受到影响,这次我们就给予你口头警告,但你还要到岳麓交警四中队岗亭接受处理才能给车解锁,该民警一直未出示证件,从头至位我都不知道该民警的姓啥名谁。到岳麓交警四中队岗亭后,之前同一位民警接待了我们,讲违规停车,罚款100元,我们解释没有在麓山南路停车,是在麓山南路旁的停车场内没按停车场要求停车,应不受到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该交警根本不理会,还是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我在麓山南路实施违规停车驾驶员不在场,行政处罚100元。
回来以后,有几个方面的事情我很纳闷:1、我明明把车停在麓山南路旁的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天马店停车场内,四中队的交警为什么硬说我将车停在麓山南路,给我捏造个违法地点进行处罚,是交警罚款任务压头吗?2、交警在调查、处罚过程中从来就没有出示过行政执法证件,后来我从处罚决定书上才知道叫陶铁罗,整个事件处理中只有一个交警进行处罚、处罚决定书上也只有一名交警签名,这是否符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否程序违法?3、交通警察应该只管道路上的车辆,对在停车场内不按停车场要求停车的车辆也有权进行执法吗?哪天我们市民将车停在自己家里,不规范停放,是不是也可能被锁了,也要罚款。交警的执法权限究竟有多大?
以上事实,有证明人、现场照片、录音、处罚决定书等资料证明。
长沙市现在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组的刚走,我们的人民警察就这样文明执法吗?我在想,这样下去,真正的长沙文明城市之路在何方?作为一名长沙市民什么时候才能看到一个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收到你反映的情况后,我支队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出民警调查。现我们已电话联系您处理此事。
长沙市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