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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驿镇纯忽悠老百姓该怎么办?

2017-10-19 21:43:59发布61次查看
退休集体职工罗迪祥何时能享受到正常的退休待遇
处理单位:望城区 处理时间:8/20/2013 17:58:36
信件内容:
市长:您好!
我是只有退体证却没有退休待遇的退休干部罗迪祥,今特给您来信是因为自二0一二年六月九日找到您处已来到今天为止,除了收到桥驿镇的四封矛盾回复外,再无其它动静,我是找到省里转到市里,市里转到镇里,镇里的回复也始终前后矛盾,无法解除我心中的困惑,经过再三考虑,我还是决定来找您(此前我担心此举可能会引起桥驿镇人民政府对我儿子罗文立打击报复,但我想来想去还是选择了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不会这样做),因为我太想在我的有生之年为自己找回一个共产党员和退休干部应有的尊严,由于我个人的小事打扰真不应该,但我还是希望您百忙中能帮我过问过问下述问题,因为下述问题让我太疑惑。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本人罗迪祥,现年74岁,是湖南长沙望城区桥驿镇政府退休人员。1969年参加革命工作,已有30多年党龄。退休前在望城县黑麋峰乡人民政府担任机务员一职,1994年经当时的望城县邮电局与望城县黑麋峰乡人民政府协商并报省、市、县劳动局批准,同意本人于同年8月在望城县黑麋峰乡人民政府(当时的黑麋峰乡人民政府和杨桥乡人民政府经撤乡并镇后合为桥驿镇人民政府)退休(现本人的相关档案均在桥驿镇人民政府)。退休后由望城县劳动局核发了红外壳退休证,证上工资标准为194.10元,并于2001由当时的望城县劳动局重新更换绿外壳退休证,证上已将工资标准按当时的政策调整为301.27元,但我退休至今仅在桥驿镇人民政府每月领取78元,也从未享受过退休职工相应的医疗待遇,多年来退休金和证均没有因党和国家政策的调整而重新计算。19年来我只是在望城区桥驿镇政府领取这不知是什么名目的每月78元,我曾先后多次写信反映到湖南省省长信箱、长沙市市长信箱、望城县委、县政府信访办、望城县劳动局、望城县桥驿镇等行政机构,均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据我了解,望城区内其它镇中许多像我这样情况的同志早已领到相应退休金,并已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真没地方找了,为党和政府工作这么多年却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享受不到,实在是太寒心了,市长,您们能帮我指一条明路吗?
二、我对事情的看法:
(一)、桥驿镇政府的行为明显系违反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1994年已退休的我本无须缴纳任何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桥驿镇政府也应足额发放我相应退休金并给予我相应医疗待遇。桥驿镇政府19年来无任何正当理由却拒绝履行发放退休金和给予我相应医疗保险的行为,明显已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造成今天这样的情况,桥驿镇政府应负全部责任:
其一:多次反映情况中桥驿镇人民政府均以所谓的“儿子顶职”(没有哪部法律规定儿子顶了职父亲就只发78元吧?)、“历届政府未解决则本届政府也无法解决”等理由来推脱,这理由明显不能成立(中共桥驿镇委员会2003年1月21日《关于罗迪祥同志工资情况说明》的复函)中有说明;
其二:我及我家属曾前往有关部门了解情况,至今我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原因是因为桥驿镇政府无故拖欠应向原望城县劳动社保局养老保险费而造成(中共桥驿镇委员会2003年1月21日《关于罗迪祥同志工资情况说明的复函》中有说明);
其三:我这样的问题不是不能解决,我区其它镇许多和我同样情况的同志早已解决退休金和医疗保险问题。
由上可以看出,造成今天这样的情况,完全是由于桥驿镇政府无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履行其对退休人员应尽职责而造成,其应负全部责任。
(三)、不妥善处理像我这样情况的同志退休保障问题,势必造成政府公信力下降、增加社会不和谐因素,做为一个74岁的老人,在我工作多年退休后从未享受过退休人员应享受待遇、做为一个已有3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一直把不给党和政府添麻烦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可是这么多年来连起码的退休生活保障都得不到享受,让我感觉很心寒。
三、我的请求:
1、希望政府依法督促桥驿镇政府补发我19年来的退休金;
2、希望政府依法督促桥驿镇政府给予我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3、希望政府依法督促桥驿镇政府按时依法足额核发我今后的退休工资。
综上所述,桥驿镇政府行为明显已违反我国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系无故拖欠我退休金及我应享受的医疗待遇,恳请领导关心过问此事,对我的情况予以妥善解决,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的尊严及我的合法权益。
四、 我的疑惑:
1、每月发78元是什么工资标准(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还是镇政府的相关文件,作为国家的一级行政机构,总不能说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吧)?
2、国家政策是否规定集体干部每月就只能发78元?
3、劳动社会保障局和桥驿镇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们之间的12万多元养老保险欠费的纠纷和我有什么关系?19年来那个12万多元是怎么处理的(注意:是19年啊)?是不是他们的12万多元永远不处理我就永远只能发78元每月.(函复说明上政府根据有关政策,安排照顾其小儿子顶职进邮政局工作)首要条件是根据有关政策,既然是根据政策那我小儿子顶职应该和安排照顾没什么关系,就算是安排照顾,那该政策是否规定了安排照顾儿子顶职就只能发78元每月?既然是根据有关政策,那劳动局还发给我退休证并明确工资标准干什么?要明确工资标准也可以根据政策明确为78元就行了,更没必要在我找我的退休工资的过程中将原证的194.10元根据政策调整为301.27元(仅在证上显示数据,且退休证到目前还是新的)。
4、特此回复后桥驿镇人民政府(注意:是人民的政府啊!)9年时间为《我在生活上过不下去的报告》做了什么?就算是分期还欠款,作为一级人民政府,9年(2013元月21日的回复之日算起)12万多元也应该还清了吧(具体讲应该是19年,因为实际应从退休之日算起,每年也就几千元)?但我的78元和国家政策应发的退休工资之间的差距该怎么办呢?
5、桥驿镇的回复为什么会每次不一样呢?为什么会这么矛盾呢,回复1和2中“根据省劳动社会保障厅的有关文件精神,该同志可以不交养老保险办理退休手续,镇党委根据精神,多次找县劳动社会保障局衔接,由于桥驿镇象他一样类似的同志有四个,牵涉面大,需交纳养老保险费12万多元,分属集体和个人负担,我们与劳动局协商,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执行,但劳动社会保障局一直以四人一并办理为由,不能单独办理,均不能得到肯定答复,多次协商未果。所以该同志一直未办好相关手续,未拿到社会养老保险金”和回复4中“因为当时乡镇都没有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故其养老保险应由罗迪祥个人在退休时自行缴纳。罗迪祥办理了退休抵职手续,但个人一直又未缴纳养老保险”到底是什么意思?
6、这么矛盾的回复也出自桥驿镇党委、政府之手是不是太可笑了,这么不负责任的回复出自一级党委、政府难道是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结果?这样的矛盾回复难道也是桥驿镇党委、政府多年来高度重视的结果?这样的矛盾回复也是桥驿镇党委政府负责任的态度?19年未处理与及时组织人员对罗迪祥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及回复4中多年来,镇党委、政府一直积极主动的处理罗迪祥未发退休工资一事是不是差距太大?下面的回复属不属于敷衍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桥驿镇人民政府就是这样响应中央的号召,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的?这样的工作作风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相信政府的公信力和诚信度,我的相关要求是不是有道理?如若没有道理也请市长为我作出说明行吗?我以上的疑惑能请市长为我作答吗?
特此汇报
只有退体证却没有退休待遇的退休干部:罗迪祥
2013-7-27
附件:桥驿镇党委、政府的四封矛盾回复(以下回复只字未改):
回复1:关于罗迪祥同志工资情况的说明 县政府办: 你办关于罗迪祥同志《我在生活上过不下去的报告》已收悉,桥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委派专人负责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罗迪祥,男,现年64周岁,中共党员,住桥驿镇洞阳村,现有家庭人口八人,二子一女,其中一个在望城县桥驿镇人民政府工作,一个在望城县邮政局铜官支局工作,爱人在家务农,女已出嫁,子女均成家立业,该同志1969年1月参加工作,94年8月退休,原系黑麋峰乡话务员,属集体干部,退休后,政府根据有关政策,安排照顾其小儿子顶职进邮政局工作,95年6月撤区并乡后,政府按每月78元的标准发放工资一直延续到现在,其间,根据省劳动社会保障厅的有关文件精神,该同志可以不交养老保险办理退休手续,镇党委根据精神,多次找县劳动社会保障局衔接,由于桥驿镇象他一样类似的同志有四个,牵涉面大,需交纳养老保险费12万多元,分属集体和个人负担,我们与劳动局协商,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执行,但劳动社会保障局一直以四人一并办理为由,不能单独办理,均不能得到肯定答复,多次协商未果。所以该同志一直未办好相关手续,未拿到社会养老保险金。 特此回复
中共桥驿镇委员会 2003年1月21日 回复
回复2:关于罗迪祥信访问题的答复罗迪祥同志:您通过省长信箱写信反映您退休工资的问题,经我镇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经核实,您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94年8月退休,工龄25年零7个月。原系黑糜峰乡话务员,属集体干部,1994年9月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政府根据有关政策,安排照顾您小儿子顶职进邮政局工作。1995年6月撤区并乡后,政府按每月78元的标准发放工资一直延续到现在。期间,根据省劳动社会保障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您可以在不交养老保险的情况下办理退休。鉴于当时政府已安排退休抵职安排,政府不再承担其养老保险费用。目前,桥驿镇政府已将您纳入城市低保人员范畴享受低保待遇(手握退休证却靠低保度日发生在我们的国家属不属于笑话?)。
桥驿镇政府2012年10月8日回复
回复3:关于罗迪祥信访问题的答复意见书罗迪祥同志:您于2012年10月9日向省长信箱写信反映退休工资问题,现答复如下: 因您本人在福州,暂时无法见面,桥驿镇政府已与您儿子罗文立、罗刚(至少未和我小儿子进行面谈,据我小儿子说,他和桥驿镇党委书记通了电话,并且作了记录,有录音,距该回复已6个月零15天,也就是2013年3月19日13:56分打的电话,当天打了二次,最后书记说是要休息,下午书记说在开会后再无动静)进行面谈,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已将罗迪祥的相关资料送人社局进行核算,桥驿镇将根据核算结果,参照相关政策,就原养老金补偿和下段养老金发放与您本人及家属协商处理。
桥驿镇人民政府2012年11月14日回复
回复4:罗刚同志,您好! 您反映桥驿镇人民政府工作作风差、违反和没有落实退休人员待遇等问题,我镇及时组织人员对罗迪祥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答复如下: 罗迪祥,1939年10月出生,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94年8月退休,工龄25年零7个月。原系黑麋峰乡话务员,属集体干部,1994年9月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政府根据有关政策,其子罗刚94年11月享受退休抵职进入望城县邮电局成为劳动合同制工人。 据相关档案资料记载:望城县邮电局于94年向黑麋峰乡政府开具证明,证明罗迪祥退休手续已于94年9月13日办理,并已发退休证,退休金为176.27元,与补贴合计267.27元。 望城县劳动局于2001年6月21日,向桥驿镇人民政府开具证明,罗迪祥根据当时的文件,退休费月工资为301.77元。罗迪祥本人在退休时,享受到了工残补员,罗迪祥儿子罗刚抵职到望城县邮电局。在退休工资待遇方面,按正常退休工资领取,获得退休抵职,不享受工伤退休待遇。 关于信中提到“至今罗迪祥没有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的问题。因罗迪祥是黑麋峰乡集体干部,因为当时乡镇都没有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故其养老保险应由罗迪祥个人在退休时自行缴纳。罗迪祥办理了退休抵职手续,但个人一直又未缴纳养老保险,因此,时至今日没有领取养老金。罗迪祥现领取到的78元/月的集体工资金标准,是桥驿镇党委、政府在1998年左右考虑其特殊情况,经党政负责干部会议研究讨论发放的。 多年来,镇党委、政府一直积极主动的处理罗迪祥未发退休工资一事。根据省劳动社会保障厅的有关文件精神,镇党委多次与区人社局进行衔接,由于当时政府已作出了罗迪祥同志退休抵职安排,政府不再承担其养老保险费用。
望城区桥驿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七月三日
回复内容:
您好,2013年8月8日,桥驿镇工作人员已与罗迪祥儿子罗刚取得电话联系,了解到基本情况。8月19日中午,桥驿镇政府人员与罗迪祥、罗刚两人在其家中进行面谈,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13年9月至今6个多月时间无任何任何落实迹象)。
桥驿镇政府将向有关部门、人员了解核实情况后,再次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衔接,处理您的信访问题。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所反映的问题桥驿镇回复如下:
我镇洞阳村罗迪祥反映桥驿镇人民政府违反和没有落实退休人员待遇等。对于该问题,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对罗迪祥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先将情况答复如下:
罗迪祥,1939年10月出生,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94年8月退休,工龄25年零7个月。原系黑麋峰乡话务员,属集体干部,1994年9月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政府根据有关政策,安排照顾其小儿子顶职进邮政局工作,1995年6月撤区并乡后,政府按每月78元的标准发放工资一直延续到现在。在罗迪祥1994年9月退休后,其子罗刚94年11月享受退休抵职进入望城县邮电局成为劳动合同制工人。
自罗迪祥反映桥驿镇人民政府违反和没有落实退休人员待遇等问题以来,桥驿镇工作人员曾先后多次与罗迪祥及其子罗刚两人在其家中进行面谈,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桥驿镇政府也将再次积极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衔接,处理罗迪祥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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