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及各区政府对长沙市满大街、24小时、全天候燃放烟花爆竹不闻不问。
第一不作为表现:市民怨声载道,且多次信件、电话投诉。每次的信件都由管理烟花运输及安全的公安局来回复。这很显然是搪塞,这很显然不是安全事件。这明显是城市管理。
第二不作为表现:多次周旋就会让人不禁想问,政府到底是在隐瞒着什么无法禁止的原因还是存在什么其他利益关系。很多大城市以甚至很多地级市县都已经对随意私自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处罚禁止。偌大的湖南省省会城市竟做不到这一点?
如果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原由,那就是政府的不作为,面对百姓的投诉置若罔闻。
特别是婚商嫁娶,在居民集中居住的地方,高楼密集,鞭炮烟花,响彻天地。大半夜,凌晨都有这样的现象发生。
本人在此再次声明,橘子洲烟花燃放没有问题,燃放场次减少也合情合理,该禁止的应该是满大街的散放烟花爆竹。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我们的管理者不明白?
城市的管理者在哪里?
尊敬的cx007先生:
您于2017年6月3日通过网络问政提交的《市政府不作为、忽悠市民》的来信,已由市政府转来我局,我局已收悉。鉴于您就我市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多次通过多种途径向市政府反映,按照相关办理程序,对于您反映的相关情况,结合我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局每次都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了回复,并和您就这方面有过多次的电话交流和沟通,在此,再次感谢您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提出的宝贵意见。2016年以来,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市委、市政府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现状、燃放管理情况以及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推进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烟花爆竹燃放情况
1、长沙市范围内高空烟花燃放以橘子洲焰火燃放为主,2017年5月1日之前,每年5月1日至10月1日周六或逢国家重大节日由市政府组织橘子洲焰火晚会燃放烟花,已经由2014年前的53场次调整为25场次,现调整为全年9场次。
2、当前,长沙市范围内未全面禁限放烟花爆竹,市民遇婚丧喜庆仍然有零散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以盆花、鞭炮为主,无非法燃放高空礼花弹现象)。
二、燃放烟花爆竹扰民情况
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会对大气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产生的噪音和垃圾会对人民群众生活起居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我市就禁限放烟花爆竹开展的工作
从2016年,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确保公共安全,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噪声、大气污染,我市市委、政府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大力推动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一是规范我市市民、单位烟花爆竹燃放行为;二是逐年压减城区高空焰火场次;三是积极推动《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出台并公布实施。
1、出台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间文件应经过的程序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台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间文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我局代拟《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
(2)我局法制部门对《通告》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3)我局警令部以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请求发布《通告》;
(4)市政府法制办对市局代拟的《通告》进行合法性审查;
(5)由市政府审议决定并向社会公布《通告》。
目前,《通告》及工作方案已由市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拟制完毕,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了多次会议进行了研究,并已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已原则通过,现正处于出台前的再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的阶段,年内便可公布实施。
2、在《通告》出台实施前采取的工作措施
(1)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长沙市人民政府多年来连续下发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通告》,2015、2016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2017年1月25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长办发电【2017】2号),通知就燃放的区域、燃放监管和安全燃放的宣传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因我市春节期间禁限放措施的落实,从而减少了大气污染和有效预防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责任事故。
(2)从2014以来,市委、市政府从多方面统筹考虑,在充分听取广大市民意见基础上,逐年压减城区橘子洲周末焰火晚会的燃放场次。从由最初的53场调整到2016年全年25场,2017年5月1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2017年度橘子洲烟花燃放活动时间公告》,将全市全年焰火燃由最初的25场调整为9场次。
特此回复。再次感谢您对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长沙市公安局
2017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