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剑飞市长:您好!
今天,我在长沙市政府网上看到一篇报道:“长沙市桐梓坡路拟建四个地下通道”。初看,我很高兴。我认为岳麓区城管局在为市区百姓办好事。但其中有一段报道:“考虑城市美观,在修建地下通道的同时,省商学院前的人行天桥将予以拆除。”读到此时,我有点纳闷,为了城市的“美观”,要拆掉方便学院师生已通行十余年的“跨路天桥”,转建地下通道。是方便了师生还是不方便了呢?难道仅仅只是为了“美观”就要拆掉该桥吗?若是为了“城市道路”美观,必须拆掉“跨路天桥”,那么由此推理,为了湘江两岸的美观,就必须拆掉长沙市区湘江上的所有“桥梁”,改建过江隧道?那么为了整个城市美观,是不是要拆掉城市里的所有立交桥,改做地下通道不成?这种“美丽”观未必也太单调了吗,太绝对了吧!
当然,此桥若是“危桥”,为了师生的安全,肯定是要拆的,还必须追咎建桥者的责任,因为此桥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才只有十几年的历史。若说桥上栏杆锈蚀,那只要修缮更换的事,不一定非要把桥拆除不可啊!
带着这个疑问,我越想越不对头。
作为有责任感的市民,我要给市长您写封信,请您制止这种行政乱作为的“非法行为”。
我是1987年进入湖南商学院的(即原来的省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我亲眼目睹了河西城市的变迁和岳麓区城区的发展。当时的商学院,孤立地“处”在乡村的望城坡。周边远处只有“湘仪”和“航天”两个大一点的单位作伴。随着经济改革和城市扩张,望城县在它管辖的最靠近市区边缘的地带,建立了“望城坡经济开发区”(即现在的望城坡、商学院、西站一带),修了很多房子。从此,该地热闹起来。后来,“望城坡经济开发区”随着长沙市“新五区”行政建制的调整,划归了岳麓区。从此,“望城坡”一带便纳入了岳麓区城区建设的范围。
在岳麓区的城区建设中,兴建了桐梓坡的西延线至现在的二环——即桐梓坡路,它把“商学院”校区一分为二。因商学院校区本身地势较高,而“桐梓坡路”路基较低,便有了连接南北两校区的“跨路天桥”。实际上,这“跨路天桥”是平地起桥,不应改叫“天桥”,而应叫“地桥”,是方便师生在“行政、生活区”与“教学、学生区”的连接桥,即需走人,还需通车。
现在的问题是,这跨越“桐梓坡路”的过路“天桥”该不该存在?若是为了该道路的“美观”而要拆除该桥走地道,到底是“方便”了两边的师生和百姓,还是“折腾”了两边的过路人呢?
难道拆掉就“美化”了,不拆掉就“丑化”了?难道他们要把长沙市所有的立交桥也拆掉不成?
我们认为,政府的“行政行为”,一切应以“民生优先”为准则。若拆掉该“天桥”,不但不方便道路两边师生的出行(由走平地桥,改走地下通道),也未必能完全美化桐梓坡路。“美”的观念总不能认为“无桥则美”,有桥则不美吧(为什么不能将该桥修饰美化呢?)。
若非要拆掉该桥不可,我们只能认为城管部门在“乱花钱”,在利用职权“想当然”,“乱作为”,在浪费纳税人的钱。而且,我们不能不认为这种行政行为,是一种堂而皇之的“浪费性犯罪”!
试想,一个区城管局,为了“美化”桐梓坡路,肆意提出要拆掉方便商学院的“民生桥”,其事理、法理何在?
其一,城管部门的职能是城市面貌的“管理者”。怎么它承担起了“拆天桥,建通道”的城市“建设者”的角色呢?城建部门又干什么去了?而且,这种“拆”与“建”既要改变城市的规划,他们走“程序”了吗?(我想该桥的建成,原来肯定是经城建规划部门许可的),现在,城管部门要拆“它”,就不要“走程序”,不要规划法规了吗?
其二,试问,“城管局”和“城乡建设委”他们的职能是一样吗?“城管局”可以代替“城建委”做事吗?是不是岳麓区政府的钱多了,今年财政给“城管局”开销的钱,非得要让城管局花完不可?
其三,为了美化,靓化城市,城管局是有权提出好的方案。但他们要拆掉商学院中“过路天桥”,涉及到的是“民生问题”,难道他们就不需要征求商学院师生的意见,开开听众会,征求民意吗?商学院这座桥,原是因地形地势而建,方便走,也方便过车,他们要把“它”拆掉,他们问问商学院的大多数师生,他们会不会答应呢?难道他们就不怕激起民怨吗?
其四,过去的“天桥”因民生需要而建,而且花了很多钱,拆掉它,要钱,建地下通道又要钱,为什么要把政府的钱都这样“胡乱”花掉呢?是不是大河西发展了,政府“卖地”赚了钱,非花掉不可呢?我们不禁要问,岳麓区为什么不拿这些钱去搞“三公”消费,还可搞活服务业,或境界更高一点,把这些“胡乱”花的钱省下来,去支援灾区或贫苦山区,或发给本地收入不高的老百姓做补贴,也算是做了一桩善事,何必这样“无乱作为”呢?
其五,作为岳麓区城市“管理者”,我们想问问该局的领导,竟提出如此糟糕的“馊”方案,他们心里有多少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他们心里装的什么?若仅仅是为了把今年岳麓区财政划给他们城管局“预算”消耗掉,而出此“下策”,那未免也显得“太无聊”了,太没有法纪观念,太没有“百姓”意识了!若此方案,没有经过调研而公诸于众,并形成城管局管理城市行政措施,那也显得太草率了。建议该局领导不要坐在这个位置上,到党校去学习学习吧!
我们不能不想到,我们党内存在的一些腐败现象,尽管是少数,但值得我们警醒。现在,我们有些政府职能部门一旦手中有一点权力,就非得用完不可,而且要把它放大,甚至搞“权力寻租”,千方百计花掉政府的钱。
比如说,桐梓坡路要建四个地下通道,要拆掉商学院的“天桥”。这就来“项目”了。根据程序,城管部门会懂得向社会“公开招标”。这样“权力寻租”就有了市场。想要“拆桥”和建“地下通道”的老板,便会找到城管部门要做工程(或找城投公司),“建筑老板”就开始活动,做标书(或多做几个搞围标)。便开始拉关系,走后门,送烟酒,搞贿赂。因为他们只有这样“造出项目”,城管部门的管理者才好利用权力搞“寻租”,收取“租金”。这也许是城管部门热心搞“拆桥城建”动因之一吧。
今天我们既然把问题提出了,我们就希望得到一个好的结果。我们将高度持续关注此事的发展。
若张市长也不能制止这种“行政乱作”为之事,哪一天若岳麓区城管局真的还是把商学院里的“过路天桥”给拆了,那我们将保留使用法律武器来追诉行政当局“乱作为”的权力,并要求他们给老百姓一个合理、合法、合符民情的解释。
最后,我们还是恳请市一级政府,从民生出发,“保护并美化”好商学院里的“过路天桥”,不要拆除它。他们要花钱,可以在附近增设一座地下通道,但没有必要把“桥”拆掉,因为它是“民生桥”、“方便桥”、“实用桥”。
拜托政府职能部门,多做利国利民的好事,少做“巧”弄百姓、巧立名目之“过河拆桥”的蠢事。
市民:张鸣放
2012-4-8
您好,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湖南商学院处人行天桥--楚枫桥作为连通商学院南北校区的通道,在2011年组织编制的《桐子坡路(银盆路-雷锋西大道)两厢街景整治概念方案设计》中,拟进行一定的改造和景观美化后予以保留,即保证城市交通顺畅、学生出行方便,又美化城市环境。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2012.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