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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没有了生活保障?

2018-3-4 0:11:46发布11次查看
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
身为老百姓很感谢您设置这个信箱为我们排忧解难,我是长沙市岳麓区靳江村村民王治姣,2002年当时修潇湘路时拆迁了我家的房屋,当时是60号令拆迁的,但一直到2008年才安置我们。2002年到2008年六年了,因为安置房一直没有到位,过渡期间我们没有房子住加上我要结婚了没有房我们就在自家土地上建了一栋大概二百多平方米的房子,打算长期居住,直到08年,因为小孩早产,生下来只有3.2斤,在保温箱里面还住了一个月才出院,由于身体弱,为了考虑到小孩身体情况需要更精心的照看,于是我就搬到我自己父母家住直到现在,现在我们家过渡期间建的那个房子因属于洋湖院拆迁项目范围之内所以面临拆迁,但是拆迁办说我们建的房是违章建筑。城管的要强拆我们的房子,请问我们这样房屋应该怎么算?拆迁办一分钱也不补偿我们,也不负责生活保障。2002年拆迁时协议上签的过渡期只有九个月,但是一等就是六年,违约的这期间也没有照60号令上面翻倍给我们过渡费,生活费也没有发给我们,我们的生活来源在哪里?我也是没有办法才建那个房子,如果早安置我也不会这么做).我现在没有任何保险.以前家里还能种点小菜到市场上卖,生活最低保障还可以应付.现在情况变了,就连最后种菜的地也没有了,没了种菜的地,没了房子,没任何的收入了,生活实在是艰难,而且家里还有一对残疾,我哥和我嫂子都是聋哑人,他们还有个女儿,至今都还是靠低保维持生活。此次拆迁不仅是房子不补偿,连社保也不让进。长沙市望岳街道那边同样是2002年拆迁的,今年才分房,其间他们建的房都按过渡房进行了补偿,为什么我的房子就没有一分钱的补偿,身为同样一个区,为什么待遇会不一样?我也是在过渡期间建的房子,为什么没有补偿,同属岳麓区管,同属今年发生的事,望岳街道那边最低也能按过渡房进行补偿,而我的房子却一分钱不补还要城管的来强拆,何理?
1、王治姣系靳江村村民张香玲之女。系2002年靳江河北堤拆迁户,当时按长沙市“60号”令政策拆迁,并于2008年由靳江村安置在阳光小区,属已拆已安的对象。
2、王治姣现有小孩和丈夫未参加拆迁安置,根据现行有关拆迁政策小孩属新增人口范围,其丈夫属城镇户口,不符合现行拆迁安置政策。
3、王治姣父亲系城镇户口未参与拆迁,因母亲2002年已按“60号”令拆迁,故无法纳入本次拆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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