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在挂念自己的房产证续
状态:已处理 回复时间:10/22/2012 10:41:14
信件内容:
为什么反映自己房产证的事情都几年了,还是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解决。房产证、国土证都没有任何影子,赔偿款也没得一分钱到我的手中。明摆着的华凌瑞龙违规建房。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也没有人来承担这个责任。这不是给不法分子再次嚣张违法很好的借口嘛!
回复内容:
谢文远: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处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反映位于芙蓉区解放东路38号华瑞电子商厦的房屋办理房产证的问题,我处经查实后,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华瑞电子商厦是由湖南省瑞龙置业有限公司与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三三五处联合建房,已于今年4月份办理了栋证,现开发商正在我处“商品房转移登记科”办理分户产权,部分业主的产权证已经办理完毕。以上情况我处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信箱联系人。 特此回复
那么欠我们的大几万的违约金和国土证也没有!国家现在大力狠抓腐败现象,我建议市政府领导好好查一下这事。以免这事越闹越大。造成不好的影响!给我们长沙摸黑!
华瑞电子商厦业主:
“华瑞电子商厦”项目宗地位于解放东路38号,为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三三五处(以下简称三三五处)、湖南省瑞龙置业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瑞龙公司)共有宗地,宗地于2003年9月11日办理了划拨地补办出让手续。项目用地总面积6004.58㎡,有效面积5996.42㎡,其中湖南省瑞龙置业有限公司占62.1%,分摊土地3723.78㎡,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三三五处占37.9%,分摊土地2272.64㎡,综合用途(商业占30%,住宅70%),容积率3.75,土地使用至2053年9月13日。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容积率商业≤2.8,住宅≤5.0。
现项目总面积5620.93㎡,有效面积调整为5615.48㎡。项目地上部分实测总建筑面积为39997.1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2823.69㎡,占32.07%(瑞龙公司占7843.41㎡,三三五处占4980.28㎡),商业性办公(写字楼)建筑面积12332.61㎡(占30.83%,均为瑞龙公司所有),住宅建筑面积14840.81㎡,占37.10%(瑞龙公司占10827.53㎡,三三五处占4013.28㎡)。地上部分容积率计算7.12。另有地下车库建筑面积7654.67㎡,均为瑞龙公司所有。
该宗地的土地利用条件已超过原批准的土地利用指标,需办理修改出让条件手续并补缴相应土地价款。瑞龙公司、三三五处需先到房产部门办理原批准土地利用条件下相应建筑面积的权证,然后到我局办理超过原批准可建建筑面积部分的国土手续。待手续办理完结并税费缴清后,才可由瑞龙公司、三三五处申请办理土地分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