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没法过
状态:已处理 回复时间:10/18/2010 10:57:27
信件内容:
本人 谢瑞茂 1953年2月9日生 现年57 住开福区永兴街8号。生份证号430104195302094019。于1982年因感情问题从“红光劳保用品厂”自动离职。至今无正式单位。
于2000年患糖尿病,因无法行走,现跟母亲住在一起。有一弟,患精神病,无法工作。有一儿子在广州“星海音乐学院”读书。我与儿子靠领取2人400元低保度日。患糖尿病起没钱看病。10年没买过衣服。日子没法过,请市长关心下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目前您已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如果没有按时发放你可以向社区反映,也可以直接给我们打电话。至于你得病的问题,如果仰望进行了住院治疗,您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请大病医疗救助,社区会向您解释相关政策,如果您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社区会为您办理。
如果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市低保局电话:073188665460我不明白,听说是每人370元,为什么我2人只400元。
你好!
你的听说很遗憾只是道听途说。因为最新提标后的城市低保标准才320元/月,每个人的保障金额只能低于保障标准,因此你希望的保障金额是不可能达到你所听说的“每人370元”的。至于你家“2人只400元”,是“保障标准x家庭人口-家庭收入”之后的差。应该不会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