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买房怎么还要给住房置业担保中心交贷款担保金?并且担保金还不退???
1、既然是管理中心委托贷款银行以借款人的房产作为抵押的贷款,并且贷款人也确实和银行签订了房产抵押协议,这只是银行和贷款人二者,多说了再加上管理中心三者之间的事情,2、既然房产已被贷款银行抵押,又与多出的置业担保中心有何关系?如果置业担保中心起担保作用,银行又何必要和贷款人签订房产抵押协议?多了一个担保中心,贷款人的房产依旧被抵押,担保人的风险并没有降低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向担保中心缴纳担保费?
3、同样是贷款买房,为什么商业银行贷款没有所谓的担保金,而服务于大众的公积金却要收取担保金,虽说保证金是担保公司收取,但也是政策强制执行。
您好!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财政监督、银行专户储存的原则。
为保障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有效规避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切实控制个贷逾期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参照全国大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做法,我中心开展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实行抵押加担保方式。经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08年第1次会议审议,同意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全程担保,担保费率为住房公积金金额的0.7%;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09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担保费率由0.7%下调为按0.5%收取(由担保公司收取,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担保费一经收取,不能退还。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对于商业银行贷款不但具有低利率的优势,而且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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