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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入户

2018-3-3 9:57:03发布13次查看
为什么买了房非得办好房产证才能办入户手续,购房合同不也能证明我买了房吗?
您好: 鉴于您提供的情况,现答复如下: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操作办法》(湘公通[2008]46号)以及《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的通知》(长公办230号)精神,目前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不能办理落户,具体政策内容如下:1、落户条件:凡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可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我市。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按揭房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协议)、购房票据、长沙市公安局印制的《迁入户口情况调查表》、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直系亲属要求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目前已就您提到的这一情况列入政策完善的议程,请继续关注。
谢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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