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连城管都收保护费、在韶山南路、女子大学一路段、到了晚上七点以后、摆地摊的全出来了、有的为了为家糊口、有的为了赚取生活费、可是国家却养怎么多的吸血虫来吸食老百姓的血汗钱、普通摊位一个地方五块钱、每天聚集有成百个摊位、这不是明摆着收保护费的、不交的就叫我们滚、甚至找流氓地痞来驱赶、有的摊位要按月交钱、一个月从300到1000不等、交了钱还算了、还必须在买一条芙蓉王的香烟、天理何在、举报一次又一次却无人管、
网民朋友:您好!
您发送来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并立即责成雨花区执法大队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大队高度重视,即责成管理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雨花区女子大学前夜市为夜市规范点,我大队无权进行取缔。大队针对该规范点周边进行过多次整治。雨花亭街道增派了专门管理人员对该疏导点的经营秩序、卫生情况做进一步规范。据了解,收费人员系红星村雇用人员,收取卫生费用,非大队执法人员,我单位无权管理。
特此回复!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1年8月30日
